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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下载、存储、浏览、转发过 以暴力、恐怖为内容的音视频吗? 你知道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 转发这些内容都是违法的吗?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网上传播暴力血腥恐怖视频音频属于违法行为! 网上传播暴力血腥恐怖视频音频属于违法行为! 网上传播暴力血腥恐怖视频音频属于违法行为!
2018年8月9日14时许,巴州区公安分局民警发现有人在一个人数近500人的微信群中发送了一段时长为3分27秒杀人肢解人体的涉暴恐音视频,该视频内容非常血腥暴力,不堪入目,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工作,并依法传唤违法行为人张某(男,30岁,巴州区人)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张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表示由于之前对相关法律不了解,出于好奇和猎奇心理就将视频转发在微信群,没想到犯下了这么大的错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相关规定,巴州区公安分局对违法行为人张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
在此,蜀黍郑重提醒广大市民,不管出于什么理由,基于什么目的,制作、传播涉暴恐图文或音像制品都是触犯法律的行为,一经发现,警方必将对涉案人员予以坚决打击,切实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平稳有序。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切勿有意或因好奇制作、传播或非法持有暴恐音视频,切莫触碰法律的红线。
市民若发现或收到涉暴恐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请立即拨打110或者就近到辖区公安机关报警!
另外,由于网络具有传播力强、传播面广的属性,对于广大网民而言,要切实增强对网上信息“辨伪去妄”的能力和自觉,多一些理性分析,少一些盲目转发,切莫在不经意间成为了别有用心之人的“扩音器”。
一次无心的转发,有可能让你承担连带的法律责任!
延伸阅读:
什么是“暴恐音视频”?
“暴恐音视频”,是“暴力恐怖音视频”之简称,是指以声音、图像或者声音与图像组合之形式再现暴力恐怖与宗教极端等内容的录音带、录像带或者其他存储载体。
在此,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网民,网上传播暴力血腥恐怖音视频属于违法行为,而且这些内容会对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带来不好的影响,希望广大网民自觉抵制。同时,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打击力度,还广大网民一个清朗的网络空间。
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
参与下列活动之一,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二)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的;
(三)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服饰、标志的;
(四)为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实施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活动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九十条:
新闻媒体等单位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事件信息,报道、传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动的实施细节,发布恐怖事件中残忍、不人道的场景,或者未经批准,报道、传播现场应对处置的工作人员、人质身份信息和应对处置行动情况的,由公安机关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三:
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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