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   平昌论坛   一个网友悲痛的诉苦
返回列表
查看: 5318|回复: 3

一个网友悲痛的诉苦

[复制链接]

102

主题

686

帖子

1536

积分

三级士官

鸽币
120 枚
银元
719 点
最后登录
1970-1-1
发表于 2013-3-23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昨晚跟一位女网友聊msn,她说她已经自杀过几次又被救回来。我说再怎么样都不可以自杀的啊﹗自杀就=推自己堕地狱﹗那有这么笨的人?她说因为种种原因,情况让她觉得人生没有意义了,就想要自杀。我说,绝对不可以有自杀的念头﹗自杀不是解决的办法﹗一个人自杀后,要承受的痛苦比起人道还要难过100倍啊﹗不要以为自杀,就什么都了喇﹗错了﹗自杀的人,就是种下地狱因﹗自杀的人死后会先被鬼差拖到地府里审判,自杀是要堕地狱的。因为本身阳寿还没尽,本来今生要受的果报也还没了,该还的债也因自杀早死而未能还。种种的一切因果,是要自己去背的。自杀也是属于不孝,自残身体也是有因果的﹗这么不容易的得了人身,却不好好珍惜,了断自己,多么的愚痴啊﹗不管在世上,有多难过,这也是自己往世的业力所致,绝不能觉得辛苦就自我了断﹗不可以﹗
自杀的人,死后经过阎王审判就要去受报了。狮眼所见的是这样的:自杀者经过宣判后,就被鬼差带到自杀现场。他/她比如说本来阳寿是70的,可是他/她40岁就自杀死了。那么应该还有30年的阳寿就没有过,30年里该要还的债也没还,该有的福报也没消。这样,那位自杀的灵者,就要重回那个自杀地点,每天就要不断的做着重复的自杀程序。比方说,他/她是跳楼的,那么他/她每天就要在那里重复的做跳楼的这个动作。一直到他/她本来的阳寿尽了,方能离开。离开后呢,就要去受地狱报了﹗因为自杀是要下地狱的,等不知过了多久,地狱报还清了,方得离开。离开地狱后,多投生为畜生或残缺不正常之人。而且前世的自杀业力还会一直跟着到来生,有的人就生生世世自杀死的,可怕啊﹗自杀的[种子]会一直跟着那个灵性,入了8识田,就永远跟着的。千万不可以随便自杀﹗根本就不可以自杀﹗那是万劫不复的深渊﹗
人世间一定不是如意的,要是都让你如意,就不会来到这里了。要是没有业报,也就不会生来人世了。所以为什么佛陀要来到世间说法,为什么要学佛,为什么要了生死,你想过了吗?学佛就是要了生死,得解脱﹗人身已经比其它的道要好了,不好好珍惜,动不动就说要自杀,太没有智慧了﹗这个世界上,多少人没饭吃啊﹗多少人活在烦脑业障里啊﹗就因为有无量的苦,佛才来到这个空间里显现与度化众生。我们一定要珍惜生命﹗人身难得啊﹗不要有点什么不如意,不顺心,不快乐就寻死﹗不可以﹗就算再怎样难走,也要抬头挺胸的走下去,把今生该还的债还完才能走﹗要不又要等到来生,还背了更多的债﹗这是何苦呢?今天有缘学佛了,就是给你一个希望﹗有佛法就有办法﹗要懂得因果,不要再迷了﹗业力是可怕的,只有念佛吃素真修行才能有机会带业往生佛国﹗这是唯一的出路﹗真的﹗不要自杀,不可以自杀﹗自杀后,你后悔是来不及了﹗自杀后会比现在痛苦千万倍﹗不骗你﹗自杀者在灵界可是活在刑场里一样﹗真的是求生不得,求死又不能﹗每天就是生生死死,不休止的﹗
特别说明:自杀殉国的和烈女好像不在此列,他们另有好去处。

官方通知:微信公众号搜索关注“游鸽网头条” 发送“拼车”立即找顺风车!!

70

主题

649

帖子

1411

积分

三级士官

鸽币
82 枚
银元
672 点
最后登录
1970-1-1
发表于 2013-3-23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官方通知:微信公众号搜索关注“游鸽网头条” 发送“拼车”立即找顺风车!!

87

主题

656

帖子

1437

积分

三级士官

鸽币
99 枚
银元
677 点
最后登录
2020-12-1
发表于 2013-3-23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官方通知:微信公众号搜索关注“游鸽网头条” 发送“拼车”立即找顺风车!!

65

主题

652

帖子

1417

积分

三级士官

鸽币
76 枚
银元
678 点
最后登录
1970-1-1
发表于 2013-3-23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官方通知:微信公众号搜索关注“游鸽网头条” 发送“拼车”立即找顺风车!!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收藏:9748 | 帖子:5万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举报电话:0827-6287373
巴中市游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主办 川网文[2019]1267-079
特约法律顾问:四川百坚律师事务所 刘东律师 158-8272-1330
ICP备案号:蜀ICP备14002601号
川公网安备51190002040064
川网文(2019)1267-079号
Copyright © 2012-2021 0827ug.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