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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 【响滩供水站已回复】响滩镇供水站违规收取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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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7日,响滩镇供水站在收取我家水费时对未按时交纳水费收取违约金。响滩供水站使用自己制定的城镇供水格式合同,在未与用户协商约定违约金标准的情况下,单方面规定收取用户逾期交纳水费违约金的标准。响滩供水站离元沱居委会相隔5公里路程左右,管道材质差,随时停水,服务抢修未及时,给消费用户造成用水不便。特别是供水站收費点设置响滩镇,元沱居委会及道路沿线的居民用水有成百上千的用户,每月要走5公里左右的路程去供水站上交水费,逾期收取违约金,供水站逾期未交时并没有送达交水费通知单或电话告之用户。这是一种典型的公用企业利用格式合同,道路遥远,交费不便,蒙取暴利的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尽管有些公用企业制定的违约金格式条款有相应规定支持,但是沒有明确具体的违约金标准,而应与消费者共同协商约定违约金标准而定,
我7月份应上交水费未及时,8月7号去交水费时!共用了10方水,每方4元,违约金9元,共计49元, 这就是侵害成百上千的用水消费者利益的表现。盼有关政府领导及相关人士对响滩供水站给予整改评论,给远在元沱居委会的用水消费者减轻经济负担及上交水费方便。谢谢!
20180807_186722_153362195708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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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注:此帖已由“响滩供水站”做出如下回复
关于“夜之风”在游鸽网发表《响滩供水站违规收取滞纳金》一文的回复

尊敬的“夜之风”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响滩发展的关心!
根据您反映的问题,经核查:
一、您自2018年5月30至2018年8月7日,共有两月水费未缴纳,根据《城镇供水管理办法》及您本人与供水站签订的《供水合同》,如未能按时缴纳水费,供水站按规定应收取相应的滞纳金。
二、随着全县各乡镇供水站便民服务大厅相继建立,按上级相关规定,各用水户每月应定期(10-20日)到服务大厅按时缴纳水费。同时,为了方便用水户缴纳水费,响滩镇供水站已于2018年4月开通了微信缴纳便民业务,由抄表员代缴。
三、供水管网材料是响滩镇供水站按规定程序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
下步,我们将以更便捷、更高效的服务抓好辖区供水管理。
再次感谢您对响滩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回复人:响滩供水站站长周泽民
2018年8月8日

附您户用水记录及供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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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8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关于“夜之风”在游鸽网发表《响滩供水站违规收取滞纳金》一文的回复
尊敬的“夜之风”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响滩发展的关心!
根据您反映的问题,经核查:
一、您自2018年5月30至2018年8月7日,共有两月水费未缴纳,根据《城镇供水管理办法》及您本人与供水站签订的《供水合同》,如未能按时缴纳水费,供水站按规定应收取相应的滞纳金。
二、随着全县各乡镇供水站便民服务大厅相继建立,按上级相关规定,各用水户每月应定期(10-20日)到服务大厅按时缴纳水费。同时,为了方便用水户缴纳水费,响滩镇供水站已于2018年4月开通了微信缴纳便民业务,由抄表员代缴。
三、供水管网材料是响滩镇供水站按规定程序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
下步,我们将以更便捷、更高效的服务抓好辖区供水管理。
再次感谢您对响滩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回复人:响滩供水站站长周泽民
2018年8月8日
附您户用水记录及供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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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8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关于“夜之风”在游鸽网发表《响滩供水站违规收取滞纳金》一文的回复

尊敬的“夜之风”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响滩发展的关心!
根据您反映的问题,经核查:
一、您自2018年5月30至2018年8月7日,共有两月水费未缴纳,根据《城镇供水管理办法》及您本人与供水站签订的《供水合同》,如未能按时缴纳水费,供水站按规定应收取相应的滞纳金。
二、随着全县各乡镇供水站便民服务大厅相继建立,按上级相关规定,各用水户每月应定期(10-20日)到服务大厅按时缴纳水费。同时,为了方便用水户缴纳水费,响滩镇供水站已于2018年4月开通了微信缴纳便民业务,由抄表员代缴。
三、供水管网材料是响滩镇供水站按规定程序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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