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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杨尚玉,男,汉族,现年54岁,身份证号码为:513028196408296332,系平昌县石垭乡横桷村6社人。因意外受伤于2018年4月12日入住平昌县骨伤医院,经检查为:左肱骨粉碎性骨折并在该医院入院5天后做手术(附全部资料,收费项目,标准以及出院证明)。手术后在该院入住41天经医院主治手术医生同意(2018年5月23日)出院回家休养。 回家后手术处本应该一天比一天好,然而并非这样,而是骨折的地方一天比一天更加剧痛,受伤手臂也更没因手术后有任何好转。 7月10日也就是离手术后3个月之久,本人再到平昌县二人医院,人民医院复查,结果让所有人无法接受:左肱骨依然还是骨折,为了进步弄清手臂目前现状我于7月16日在家人的陪同下到达州市专业的骨科医院检查医生检查后结论基本一致:依然是左肱骨陈旧性粉碎性骨折。 试问: (1)平昌县骨伤医院给我做这次手术正常吗?适合常理吗? (2)按医学道理:一个简单的骨折手术3个月后应该基本恢复,可以去从事比较轻体力的班上。为什么手术后现已4个月之久手臂仍无法抬起和行动,而且随着时间推移一天比一天剧痛目前根本无法上班? (3)该院手术后已4月之久为什么经各权威医院检查,依然还是骨折或陈旧性粉碎性骨折(有片子和医院结果作证)? 难道平昌县骨伤医院所作的手术存在严重问题和事故? (4)目前手术后手臂现状:剧烈疼痛,更无法做简单的动作,无法抬臂,整个左手基本失去所有功能。按骨折时的情况和现有的医术水平,这么简单的骨折手术3、4个月应该基本恢复,然而现状与其相返,情况变得更加严重。 领导们,平昌县骨伤医院的手术专家们:这应该由谁来负责?你们难道不清楚?“医者仁心”希望你们还有那么一点点良知,为我们全平昌人民患者负责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