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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巴州区农业局:为农产品质量加上“安全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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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8-19
发表于 2014-8-19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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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15日,巴州区农业局召开了机关相关科室(场站)负责人、各乡镇农技站负责人、部分业主参加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专题会议,会议紧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产出来”、“管出来”等重要论断及“四个最严”要求,就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农业投入品的管理和使用、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质量监测、质量安全追溯等方面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不断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抓住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机遇,推动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强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大力创建农产品品牌,严格落实产地管理、生产管控、生产记录、包装标识等质量控制措施,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和产地准出制度;农产品收购、储存、运输企业要逐步探索建立健全农产品进货查验、质量追溯和产品召回等制度,从源头上保障好质量安全。

  强化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打通监管链条,确保环环有监管,全程无漏洞,开展以蔬菜、水果生产环节违规使用高毒禁限用农药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定期或不定期研判农产品安全风险。对承担自检任务的乡镇,每年补助2000元的样品、药品、水电等费用。基地农产品对外销售,企业要进行自检,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根据自检合格报告出具产地证明,每张检测报告和产地证明各奖励补助6元。

  在农产品质量监管上,政府负总责,农业部门负监管责任,生产企业负主体责任,环环紧扣,层层把关。农业部门在管辖区段内要不失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按各自分管环节具体抓,班子成员全力抓。局属相关科室、场站、乡镇紧密配合,做到“产”和“管”无缝对接,数量和质量并重。乡镇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局属场站、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年度考核,并建立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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