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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江男子在湖北十堰和人吵架吃了点亏,一怒之下在十堰人民广场拿警车出气,结果被行政拘留15日。 今年31岁的周某是南江县人,在十堰打工。近期以来,周某一直在追求女子小梅(化名)。5日晚上,周某将小梅约到六堰一酒店吃饭。吃饭途中,小梅表现出对周某的不屑,当着周某的面奚落周某“没用”。吃完饭后,小梅径直离去。 追求不成,反而被对方奚落一顿,周某窝了一肚子火。6日凌晨6时许,周某晃悠到人民广场东岳路派出所移动警务车处,决定拿警车泄愤,然后找小梅“表功”,显示自己“有用”。周某上前将移动警务车的雨刮器用力掰弯损坏,又用脚继续踢踹警务车的左前轮,并打开该警务车左侧的车窗,扯下遮阳窗帘。 周某的所作所为,被正在附近巡逻的民警看得清清楚楚。等周某发现民警出现在身边时,他已经无法逃脱,被民警轻松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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