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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餐超百人须提前2日备案
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四川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将于8月10日起实施。《办法》规定,凡在我省农村举办“坝坝宴”一次性就餐人数100人以上者,举办者和承办者都要“双备案”。
立法缺位食品安全法未纳入监管
据了解,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俗称农村“坝坝宴”,由于其属于自办、非营利性,《食品安全法》未将其纳入监管范畴,这导致了法制的缺位,“坝坝宴”成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和盲区。《办法》成为我国省级层面针对“坝坝宴”监管出台的首个监管办法。
办法规定提前2日“双备案”
《办法》规定,一次性就餐人数100人以上的农村自办宴席实行备案制度,举办者、承办者都应当在宴席举办前2日(丧事家宴及时报备),向乡镇(街道办)报告并填写《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备案表》。
强化监管承办厨师
目前,“坝坝宴”承办者一般为“流动厨师”,为强化对这一人群的监管,《办法》规定凡从事农村宴席操办的专业加工服务人员,由服务所在乡镇负责进行备案,并督促其每年体检、参加培训。
乡镇负责安全指导
《办法》要求乡镇(街道)建立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加工现场食品安全技术指导制度,组织人员对农村自办宴席报告备案内容和举办现场进行食品安全技术指导,及时发现和排除食品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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