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   平昌论坛   平昌县城镇管理局 【关于七月半禁止在县城建成区内焚纸烧香的通告】
返回列表
查看: 6357|回复: 1

[爆料] 平昌县城镇管理局 【关于七月半禁止在县城建成区内焚纸烧香的通告】

[复制链接]

81

主题

139

帖子

501

积分

一级士官

鸽币
78 枚
银元
284 点
最后登录
2022-7-19
发表于 2014-8-7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d18f4a29gw1ej38gmh7izj20c817tadp.jpg

官方通知:微信公众号搜索关注“游鸽网头条” 发送“拼车”立即找顺风车!!

151

主题

257

帖子

906

积分

二级士官

鸽币
153 枚
银元
445 点
最后登录
2021-12-11
发表于 2014-8-8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七月半”平昌城区禁止焚纸烧香,市民可到城区外祭拜。

  城区外可焚纸烧香的地点为:华严李家沟、佛头山文化产业园入口去通江方向前100米、达州方向银丰加油站前500米、原信义收费站去巴中方向前200米、城东大库前100米等县城建成区外。时间为8月9日(农历七月十四)18时以后。

  平昌县城镇管理局提醒,居民在上述规定场地进行焚纸烧香时,不准依山傍树,应远离可燃物,必须烧完燃尽方可离去,并加强现场火灾隐患防范。

请大家文明祭祖

官方通知:微信公众号搜索关注“游鸽网头条” 发送“拼车”立即找顺风车!!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收藏:9754 | 帖子:5万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举报电话:0827-6287373
巴中市游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主办 川网文[2019]1267-079
特约法律顾问:四川百坚律师事务所 刘东律师 158-8272-1330
ICP备案号:蜀ICP备14002601号
川公网安备51190002040064
川网文(2019)1267-079号
Copyright © 2012-2021 0827ug.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