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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老年代步车上路呈增多趋势,无证驾驶、酒驾“老年代步车”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安全隐患突出。对此,巴中市公安局平梁派出所缜密部署,有针对性的开展“老年代步车”盘查工作。近日,平梁派出所交警中队查获一起机动车“伪装”老年代步车、 酒后无证驾驶老年代步车的案件,抓获违法行为人李某(男,现年60岁,巴州区人)。
2018年 1月23日,平梁派出所民警在巴州区平福路进行交通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从平梁镇福星办事处方向驶来一辆张贴有“沃尔奥牌”车标,车身悬挂着“老年代步车”字样牌照的白色四轮车。执勤民警觉得可疑,遂将该车依法拦停例行检查。对车型比较熟悉的民警,一眼就发现该车是由长安牌奔奔迷你小型轿车通过更换车标、喷涂“绿色环保新能源”标识、悬挂“老年代步车”车牌“伪装”成老年代步车。民警通过进一步核查发现,该车驾驶员李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且有酒味。民警遂对李某进行了呼气酒精检测,结果已经达到90.3mg/100ml,疑似醉驾,而后又到医疗机构提取该男子血液进行酒精含量鉴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经查:2017年12月,李某为了出行方便,在巴中市黄家沟商贸城一车行花费4万余元,购买了该长安牌奔奔迷你小型轿车,商家为了便于销售更换了车标,同时为了规避法律责任,与卖家签订了类似知情同意书的协议。而后,李某为该车投保了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2018年 1月23日,李某在串亲戚回家途中,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
民警通过走访发现,市面上老年代步车较多。从外形上区分,常见的有电动四轮车(其外形与四轮小轿车或微型车相似)、电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等,均悬挂有“老年代步车”字样的标志牌或是车身标注字体,均未悬挂汽车号牌,大多数未投保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安全隐患突出。老年代步车车主为了方便,忘了安全,实属不该。
代步车上路隐患多“伪装”代步车违法
市面上的老年代步车大多都是电瓶车,或是电油混合车,少部分以燃油为动力,车身小、底盘低,有的车型在出厂时没有车底护板,车身小重量轻,内置零件容易损坏。部分老年代步车驾驶人员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安全驾驶意识不强,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部分车主为了逃避处罚,将机动车“伪装”成老年代步车,殊不知,改机动车已经触犯相关法律。《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明确,机动车是由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包括汽车及汽车列车、摩托车、拖拉机运输机组、轮式专用机械车、挂车。汽车是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从以上法律和国家技术标准的规定来看,目前市面上销售的四轮电动助力车,包括老年代步车,都已被纳入机动车的范畴。因部分老年代步车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不符合注册登记条件,无法上牌上户,故严禁上路行驶,更不能从事载客营运。 交警提醒消费者,“老年代步车”非“法”外之物,不要轻信商家对老年代步车“不用上户、不用驾照、不用保险”等虚假宣传,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违法车辆。 来源:四川在线巴中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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