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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声] 近日,达州市通川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婚姻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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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8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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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达州市通川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婚姻纠纷案。


李伟(化名)是巴中人,大学毕业后便留在了达州市区工作,一直都没有处对象。2013年8月,他经人介绍和达州本地女孩秦芳(化名)相识。相识之初,李伟觉得秦芳是个非常不错的女孩,既温柔贤惠,长得又漂亮,是理想的结婚对象,心中甚是欢喜。但仅仅两个月之后的一天,秦芳突然提出结婚,她说,如果李伟不同意结婚,她的父母便要把她介绍给别人。秦芳的这个请求让李伟不知所措,但面对秦芳的这般深情,李伟最终选择了与秦芳闪婚。

婚后,李伟一直沉浸在新婚的喜悦之中,秦芳要求他把自己的户口迁到女方,他也爽快答应并很快办理了迁户手续。可是迁户之后,新婚妻子脾气突然暴躁起来,总以各种借口拒不与李伟生活在一起,还经常不回家,这让李伟非常不解。

2014年春节,李伟前去秦芳娘家劝她回家,秦芳死活不肯,双方发生了激烈的争执,不料秦芳突然喊道:“你以为我愿意和你结婚啊,你有什么资本?如果不是为了获得拆迁补偿那点钱,我才不愿意跟你结婚!”秦芳的这一番话给了李伟当头一棒,让他顿时傻了眼。

得知真相的李伟一怒之下将秦芳一家人告上了法院,要求法院解除与秦芳的婚姻关系,并要求秦芳赔偿他的精神损失。但此时,法院已经无法与秦芳取得联系,她的父母说,秦芳已在春节后失踪了。

在多方寻找无果的情况下,法院结合事实,遵循法律,最终判决李伟与秦芳解除婚姻关系。同时,让秦家人最意外的是,李伟作为秦芳的合法丈夫、秦家的一员,依法分得秦芳所得拆迁补偿款的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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