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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面试不能问五险一金 这种“潜规则”不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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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2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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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中,HR反感问有没有五险一金和加班费的求职者?!

言论一出,网上随即热搜不断,网民们也讨论的热火朝天~

莽妹儿觉得,

如果一个公司连员工的基本权益都保障不了,其他方面估计也是“吹壳子”。

“法治时代,须让潜规则走开”这话说得不能太赞了!

除了“五险一金”、“加班费”,莽妹儿想先告诉初入职场的“小白”:

有关“实习期和试用期”,你所不知道的那些事儿。

关于实习期

之前,莽妹儿的一个大学同学,给我吐槽了她第一次找实习的事:

在面试时,HR告诉她,公司没有实习工资,但有其他补贴。

工作认真的话,到时转正没问题。

她当时想着实习生可能都是这样的待遇,就去了。

某一天她偶然得知,转正必须要实习一年才有资格去参加考试。

意思是拿到毕业证后还要用实习生的身份工作。

没有固定薪酬和劳务合同等保障。

综合考虑后,她就辞职了。

听完她的第一次求职经历,莽妹儿想告诉“小白”们:

①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习期的长短,需要自行协商实习时间。

②实习期不属于劳动关系。企业不会为实习生缴纳社保与公积金,不用履行最低工资标准要求。

③实习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以实习补贴的形式发放工资。

④福利和加班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实习生的贡献,适当给与。

⑤拿到毕业证后,不能再用实习生的身份继续工作,需要签订新的就业合同。

关于试用期

法律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4.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5.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在查阅的那些条条款款中,莽妹儿总结三点:

①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

②实习期和试用期的时间不能相抵。

③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前几天,莽妹儿听到朋友说,有些单位还有见习期。

莽妹儿一脸懵逼的去找度娘,终于知道见习期是啥回事...

原来见习期不是劳动合同制度下的概念,而是人事制度下的做法。

1.见习制度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

2.见习期为一年。

3.见习期、学徒期和试用期同时并用,只是各自执行各自的规定。

4.企业招聘录用高校的毕业生不得约定见习期。

看到权威解答后,莽妹儿才真正搞懂这些专有名词。

所以,如果公司招聘,HR跟你说有见习期,那是“扯犊子”的!

混职场人都知道“五险一金”是企业给自己的基本保障。

往往初入职场的“小白”被HR忽略的也是这一点。

在此,莽妹儿总结了几点,保证好使。

“五险一金”不是条件而是法律义务

“五险一金”是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统称。

1.劳动者享有各种权利。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2.企业必须给职工缴足“五险一金”。

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为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为企业缴纳。

在这儿,莽妹儿插一句嘴:

生育保险无论男女都要缴,公司缴纳比例为0.8%。

哥老关缴纳生育险,以后媳妇儿生育也能跟到耍假!

靓女些缴纳生育险,福利更是大大的好~~

加班工资是应得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1.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2.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3.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4.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如果老板在谈福利时,压根儿不给你说加班工资...

啥也别磨叽了,掌握证据,莽妹儿跟你一路告他去!

加班工资,可是你应得的权益~~

带薪休假也是一种保障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

1.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2.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3.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该休未休的休假天数按照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

HAHA,“卖命”工作后能带薪休个假,好安逸~

除此之外,国家给未求职者和在职者准备了多项补贴政策。

比如:高温补贴、生育津贴、加班津贴、供暖补贴、技能提升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

虽然,国家的政策和法律都在保障求职者的权益。

但是莽妹儿还是要说几句:

1.应届生在求职时,面对种种诱惑一定要擦亮眼睛!

2.公司能给的资源,远比发的薪水重要得多~

大家在求职中,有遇到过哪些“潜规则”?快来评论区一起聊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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