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成成网友: 你好,现对你在游鸽网论坛贴文“新农合医疗缴费”回复如下: 根据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巴府办发〔2015〕62号)的规定,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全市统一参保范围、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信息系统、统一基金预决算、统一基金管理。 根据巴中市人社局 卫计委 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巴人社发〔2017〕31号)文件精神,2018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180元/人,该缴费标准为人社部、国家卫计委规定的最低标准,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不缴费,由财政代缴;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Ⅰ至Ⅱ级残疾人、重性精神病人、重点优抚对象等特殊人员个人不缴费,由民政等部门代缴。 个人缴费部分的使用:城乡居民参保个人缴纳的180元,按参保人员30元/人.年标准以参保家庭为单位建立普通门诊统筹基金,不低于28元/人的标准购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剩余部分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参保缴费时间:我县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务工返乡人员及2017年底出生的新生儿未在集中参保缴费期间参保的,可在2018年2月15日前到乡镇(社区)劳动就业和社保服务中心参保缴费。逾期不再受理参保缴费,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具体政策详见链接: 3.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巴府办发〔2015〕62号) 4.我市“四个明确”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 5.平昌县2018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全) 感谢你对医保工作的关注。若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0827-6230995。 平昌县医疗保险局 201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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