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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 巴中讯(记者:冯建国) 为全面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增强学生体质,构建长效保障机制, 平昌县加大对学校食堂建设资金投入力度,于2014年春季顺利实现73所中心校食堂和415所村校小伙房供餐,惠及学生达7万余人。 强化保障,确保食堂建设顺利进行。2011年以来,平昌县投入资金共计近1.5亿元用于食堂(小伙房)建设和设备设施的完善,其中地方投入资金约1500万元。三年来,新建、扩建73个中心校食堂和415所村校小伙房,顺利完成学校食堂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的目标。2014年1月13日,县政府第十七届第六十五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平昌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会议决定2014年由政府预算1000万元购买社会服务,并决定每年财政预算3000万元解决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及食堂配套运转经费。 加强协作,确保上岗人员无安全隐患。各部门加强协作,综合施治,由县教育体育局牵头,会同人社、食药监、卫生等部门联合制发《平昌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聘用学校食堂编外工勤人员(钟点工)指导意见》,明确各学校为招聘、管理、使用主体,对食堂编外工勤人员原则上实行一年一聘制。县人社局负责制定招聘人员的准入条件、招聘方式,要求各学校按程序确定拟聘人员,并落实工资及社会保障待遇。县卫生局组织拟聘人员到法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并定期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县食药监局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报县营养办登记备案。 完善制度,构建长效保障机制。一是实行经费拨付归口管理。县财政将购买服务经费进行明细,营养办根据各学校每月上报的考核情况进行核实后支付经费,确保资金落实到位;二是招聘权责明确细化。学校与被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学校按劳动合同进行管理,明确职工岗位职责、义务、待遇和安全责任,合同期满后终止聘用;三是服务监管评议。学校膳食委员会每月组织对编外工勤人员(钟点工)的工作水平、服务态度进行考核评议,两次评议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目前,平昌县全面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完成各学校食堂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的目标,学校食堂安全、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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