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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孕妇在巴州区人民医院待产,5月27日清晨6点左右腹中婴儿不幸夭折。家属称:因院方责任,才造成了婴儿胎死腹中。
据产妇丈夫苟某介绍,妻子于5月22日住进巴州区人民医院妇产科待产,因已超出预产期10多天,院方先后3次给妻子输入催产素并建议他们观察待产。5月26日下午,妻子觉得疼痛感加重,多次到护士站寻求帮助,护士却表示疼痛属正常现象,劝妻子回房休息。晚上11点左右,妻子再次出现疼痛现象,独自一人在走廊来回走动;11点30分,妻子因为疼痛加剧便趴在护士台休息,此时也并无任何医护人员询问妻子的状况。
“看到妻子这样,我就到医生办公室准备询问情况,发现医生并没有在,也没人告诉我们该怎么办,就这样来来回回多次都不见医生。直到第二天凌晨6点过,护士查房发现腹中胎儿胎心不正常,这才将妻子送进产房,生下来一个女儿,可是已经死亡。”
苟某展示给孩子买的衣服 事发后,苟某及家属认为:院方医护人员存在疏忽值守,没有给予充分的沟通和帮助是导致孩子胎死腹中的直接原因。 5月30日,为了讨要说法,苟某及其家属在医院大门口拉起了横幅并将医院大门堵住。苟某拿着给女儿准备的衣服含泪的告诉四川在线记者:“事发已经三天了,我始终不愿相信这事情已经发生,娃娃生下来后就抱走了,到现在我们都没有告诉我老婆真实情况,她问我,我就说娃娃在医院蓝光烤箱里养护,等段时间才能抱出来。”
巴州区人民医院周副院长表示,孩子的离去院方表示遗憾,理解家属心情,但是医院一直是按照正规的医疗步骤实施相关救治,并无重大过错。 “四川巴州新闻发布”30日发表长微博:《关于巴州区人民医院与苟某医患纠结的最新情况通报》,该通报称:苟某(产妇)入院以后,妇产科医师进行了相关待产处理。因无剖宫指征,孕妇及亲属不同意做手术,要求自然分娩。医院给予助产药物缩宫素,观察产程。27日6:30,胎儿死于腹中。该通报并未对网友关注的医护人员是否有脱岗现象作出官方回应,也未对事故具体原因调查结果进行公布。
据悉,巴州区卫生局医政科人员与江北派出所5月28日共同前往协调,经医患双方同意到市医调中心处理。经两次调解,双方分歧较大,未果。后经过多方努力,医患双方于5月30日上午达成最终行政调解处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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