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   南江论坛   南江法院让失学女孩第一次走进校园
返回列表
查看: 5640|回复: 0

[爆料] 南江法院让失学女孩第一次走进校园

[复制链接]

45

主题

393

帖子

901

积分

二级士官

鸽币
49 枚
银元
459 点
最后登录
2017-3-31
发表于 2014-5-16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一个十岁的女孩,一个懵懂的少年,原本该快快乐乐的享受童年生活,然而她却失去了父爱母爱,失去了成长的教育,她性格由此变得倔强、孤僻,不愿与人接触,她已经十岁了,但还未上学读书。

这个女孩名叫青青(化名),家住南江县赶场镇鹿角垭村,她原本有一个简单幸福的家庭。因1999年的一场车祸,让她失去了爸爸,不久,妈妈也改了嫁,留下年仅7岁的她和15岁的哥哥相依为命。家庭的变故,让这个家陷入了困境,哥哥不得不辍学挑起家庭的重担,妹妹读书的事也就一拖再拖,原本天真快乐的孩子,由此变得偏执、顽劣。

在审执完青青爸爸交通事故案件后,一直没有上学读书的青青始终牵挂着南江法院赶场法庭干警的心,他们并多次上门与青青谈心,鼓励她上学,但倔强的青青时冷时暖,不愿上学读书。于是干警们又向赶场中学的心理辅导老师求助,并邀请心里辅导老师做青青思想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法庭干警和学校老师的劝说开导下,失学女孩青青最终走出了家门,步入了赶场小学校园。

将青青送进校园的那一天,干警们还为青青购买了崭新的书包、水彩笔、文具盒等学习用品,并与赶场小学协商,减免了青青的部分学习生活费用,并为青青制定了专门的补习计划,固定了专门的辅导老师,帮助青青尽快赶上丢下的课程。

通过近两个月的校园生活,青青很快融入到了学校这个大集体,学习也渐渐步入了正规,在青青脸上我们也能看到他那天真快乐的笑容。


官方通知:微信公众号搜索关注“游鸽网头条” 发送“拼车”立即找顺风车!!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收藏:4790 | 帖子:1万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举报电话:0827-6287373
巴中市游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主办 川网文[2019]1267-079
特约法律顾问:四川百坚律师事务所 刘东律师 158-8272-1330
ICP备案号:蜀ICP备14002601号
川公网安备51190002040064
川网文(2019)1267-079号
Copyright © 2012-2021 0827ug.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