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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改 巴中一餐厅被依法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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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清剿火患战役“回头看”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巴中消防始终以高压态势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全市火灾隐患得到了明显的根治。5月12日,一餐厅因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改,巴州区消防大队依法重处5500元。
据了解,2014年5月5日,巴州区消防大队监督检查员对位于经开区“高老庄青菜地”中餐馆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餐厅配置的干粉灭火器中有3具喷射软管长度小于400mm,大队根据《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的规定,现场判定其为不合格消防产品,责令其2014年5月4日前改正。
5月9日,大队监督员对该餐厅进行了复查,发现该场所逾期未整改,仍继续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火灾隐患仍未消除。对此情形,大队执法人员决定对该餐厅进行立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和《四川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定》的相关规定,依法给予该餐厅人民币五千五百元整的行政处罚。
5月12日,“高老庄青菜地”中餐馆负责人如数缴纳了罚款,并表示以后将严格按照消防安全要求对餐厅消防器材进行全面的检查,保证餐厅的消防产品都合格并保持有效,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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