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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兰草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当事人王甲与当事人王乙系兰草镇五枝村村民,两人是房前屋后的邻居。纠纷缘于王甲屋前院坝的雨水经常会流入到王乙家的老宅,导致王乙的母亲无法居住,双方多次沟通未果。加之当日双方因土地权属问题发生争吵,王甲一气之下将王乙停在路边的摩托车推倒,致摩托车轻微损失。王乙妻子见状,便与王甲发生拉扯,导致王乙妻子受轻微伤。后王乙与妻子报案,派出所协调未果,王乙与妻子坚持追究王甲的违法责任,要求派出所拘留王甲。 王甲事后向兰草司法所申请调解其与王乙及其妻子之间的纠纷。兰草司法所工作人员接案后迅速联系村委会,与村委会共同开展调查,经过多次走访邻居及当时在周围施工的建筑工人,充分了解案情后,分别对双方当事人展开调解工作,经过工作人员的多次努力,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由王甲一次性赔偿王乙及其妻子损失1300元,并向王乙夫妻道歉;王甲同意将其院坝向后退一段距离,由王乙负责将其修缮。 最终,双方当事人和好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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