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南江县大河镇发生了一起猥亵妇女案,涉案男子李某被南江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行政拘留5日,被处罚后的李某在南江县拘留所执行拘留时流下了忏悔的泪水,当即表示因一时糊涂,才犯下了如此错误。
李某,男,现年55岁,家住南江县大河镇,因其妻子于几年前去世,子女均在外地务工,长期在家孤独难耐,整天寻思找个女人以解寂寞之愁。2014年3月中旬,一名来自巴州区的刘姓妇女引起了他的注意,刘某的丈夫胡某在大河镇做“金土地”工程,租住在李某家中。刘某因生病请假来到大河镇看望丈夫胡某,并帮忙在工地上做些事。夫妻俩整天亲亲我我,搂搂抱抱,李某是看在眼里,痒在心里。4月2日下午,由于下雨,工地上无法施工,胡某就和几个工友到池塘抓鱼,因而把刘某独自留在了李某家中。胡某走后不久,李某回到家中,见刘某一人顿生邪念。当即就以刘某帮做饭为借口,将其骗至厨房,然后,趁机对刘某进行挑逗并用手去抚摸其臀部、胸部及裆部,后因刘某大声呼救李某才停止了猥亵。事后,因碍于情面,获悉此事的刘某丈夫胡某,并未将此事声张,只是在村干部的主持下进行了调解。次日,刘某在其他亲友的劝说下,夫妻俩才到决定到公安机关报案。
在农村,此类案件较多,但多因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怕丢人,往往选择沉默,这就给了违法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很多恶性案件就是在此基础上发生的。因此,女性如遇到类似事件,一定要及时报警,以免自己受到更严重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