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指医方(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纠纷。近日,青凤一起因治疗而引起的医患纠纷被成功调解。
2014年7月,杨某奎的家属李某英因病到龙井村卫生室夏医生处就诊,夏医生一次为其开了六副药,在服用到第三副药时,患者全身出现发痒、发肿症状,庚即到达州市人民医院、华西医院就诊,诊断为慢性肺病,一直未予痊愈,花去医疗费用十余万元。杨某奎于2015年3月先后到乡卫生院、县卫计局要求赔偿。2016年7月县卫计作出夏医生在医治过程中无过错,但作为人道主义考虑给予患者3000元的困难补助,后因杨某奎不同意,调解协议未达成。
近日,杨某奎便把患者李某英背到村卫生室不管不顾,要求卫生室管吃管住。镇调解委员会得知情况后主动介入调解,首先就杨某奎的行为给予了批评教育,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同时,对患者家庭情况给予了充分的关怀,医生夏某明也愿意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最后一次性给予患者困难帮助金4000元。杨某奎对自己的行为也表示歉意。
医患双方在和谐的氛围中握手言和,双方遂达成以上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