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南江县公安局 于 2017-4-10 16:38 编辑
南江县公安局 关于“南江110我无语了”贴文的回复
2017年4月9日上午9时许,当事人拨打110报警称:下河街集洲市场对面有人卖假药。110接警后指令城东派出所处置,值班民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警情属于食药局等部门职责管辖,请当事人向有管辖的部门投诉举报。时隔不久,当事人又报称:“集州市场有人打架,要杀人了。”城东派出所接110指令,速派民警到达现场后,当事人已离开,只是发现报警所指的门市内电话被人砸烂,经现场了解,系报案人所为。民警通过对该经营部悬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保健食品)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保健食品)均系食药局、工商局颁发的合法有效手续,后通知报案人返回现场进行处理。当事人到达现场后,城东所处警民警对其所报警情进行了解,在确认没有所报“下河街有人打架,要杀人了。”的警情后,对其作了如下当面告知:一是报警所称的企业有食药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如果该企业存在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可以向食药和工商等部门进行举报投诉,该企业构成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罪,有相关部门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移交我局;二是你毁坏他人财物是不正确的处理方式,是违法的,有责任对自己损坏的他人财物进行赔偿;三是你第二次报警所称的事实是客观不存在的,涉嫌谎报警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应当受到治安处罚。在现场处警民警讲明法律后,当事人情绪十分激动,大吵大闹。在其父亲及亲属的劝说下与该企业负责人达成以下意见:一是该企业负责人不要求对方赔偿电话机;二是当事人由其父亲带回教育批评。 此案,我局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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