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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日上午10 点半,我在南江县吊桥附近的菜市场购买蔬菜,景某某上班时间不在岗,在我无防备的情况下,被景某某打伤”、“由于景某某的“插足”,致使我的家庭破裂。景某某不择手段,想方设法地想把我及其子赶出南江”……去年11 月,麻辣社区巴中论坛、南江论坛上出现的帖子引起轩然大波。2013 年12 月16 日,景某某一纸诉状将发帖人王某告上法庭,状告王某侵犯其名誉权。 近日,南江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王某侵害了原告景某某的名誉权,依法判决王某赔偿景某某精神抚慰金5000 元,并在网上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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