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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未交房的时代锋尚B栋。 “2012年才办预售许可证,但2009年就已让业主交了认购金;2012年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后,说好2013年5月31日前交房,拖了近一年,至今还未交房。”3月5日,巴中市时代锋尚B栋全体业主代表何先生微信爆料称,他们在巴中市海龙通达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时代锋尚小区B栋住房后,却不能拿到新房,多次追问无果。他们认为,开发商严重侵害全体业主的权益,要求其赔偿。
对此,时代锋尚的开发商认为,造成该问题的原因是调整规划拖慢进度,责任不全在自己,到底赔多少还需和住户协商。 购房户 交房一拖再拖 要求赔偿
3月6日下午,记者在位于巴中市二环路旁的时代锋尚小区旁看到,整个小区仍在施工,B栋已贴好外墙瓷砖,但四周被木板围着,里面没有施工。据一旁的施工工人介绍,房屋窗户年前就已安装好,现在正在安装电梯,水电气还没有安装入户。
而据该小区售楼部工作人员介绍,时代锋尚B栋已经卖完,预计今年4月底才能交房。
记者联系上了爆料人何先生,据他提供的“内部申购书”复印件显示,何先生是2009年11月从巴中市海龙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套房屋,当时支付了10万元预付款,约定2011年5月交房,“但截至2012年5月,房屋都没有完工。”何先生说。
“为了让我们放心,2012年7月,房产开放商让我们签订了正式的购房合同。”何先生随即拿出了当时签订的正式合同,该合同明确写道:“交房时间为2013年5月31日,逾期30日之内,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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