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   南江论坛   南江县法院圆满调解一起八旬老人赡养纠纷案
返回列表
查看: 8864|回复: 0

[爆料] 南江县法院圆满调解一起八旬老人赡养纠纷案

[复制链接]

437

主题

522

帖子

2005

积分

三级士官

鸽币
435 枚
银元
1048 点
最后登录
2021-10-25
发表于 2014-2-22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近日,南江县人民法院成功调结一起子女不赡养老人案,通过调解,八旬老人衣食无忧,母子、兄弟亲情重修于好。

  年关将至 八旬老太哭诉子女不孝

  2013年1月22日,家住南江县东榆镇华光村的岳某某老人来到南江法院民一庭哭诉,她的小儿子经常打骂她,给她安排的住处也非常简陋,二儿子与小儿子还经常因她的赡养问题发生口角。通过进一步了解,岳老太与老伴共生育六个子女,如今只有二儿子、小儿子、幺女在世。2006年老伴去世后,二儿子将其父亲安葬,按照农村风俗,岳老太就应由小儿子赡养,但小儿子拒不履行赡养义务,小儿媳还经常打骂老人。1月21日晚,岳老太两个儿子再次因老人的赡养问题发生争吵,小儿子被打伤住进了医院。岳老太实在无奈才将其三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解决其养老问题。

  实地走访 民一庭法官送老人回家过年

  承办熊法官接到案件后,本想尽快通知岳老太的三个子女到场,及早结案,以确保岳老太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但是又考虑到本案赡养问题的解决主要取决于二儿子与小儿子两兄弟的关系,现在两家因打架一事正在气头上,并且小儿子还在住院,不利于本案的妥善解决,所以熊法官决定小儿子出院之后再处理。1月26日,岳老太再次来到南江法院要求尽快处理她的案子。考虑到年关将至,岳老太又没地方过年,与民一庭庭长罗庭长商量后,熊法官与罗庭长,还有两名书记员一起把岳老太送回了家。在二儿子家里,罗庭长、熊法官当场以南江县人民法院的名义向二儿子送达了《通知书》,要求二儿子在诉讼期间特别是春节期间必须照顾好其母亲岳老太的生活。利用送岳老太回家的机会,熊法官还向小儿子了解情况,又走访了当地村、社干部和周围群众实地了解案情。

  话明气散 母子兄弟情义重修于好

  2014年2月17日,本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了调解。一开始,看到兄弟俩情绪十分激动,考虑到兄弟二人曾因种种误会,在一些小事上耿耿于怀,熊法官并没有直接进入调解程序,而是先让双方道道心中的不满和委屈,消消气。兄弟二人你一言、我一语争执不休,正是在争论过程中话明气散,消除了双方的误解与隔阂。看到调解时机已成熟,熊法官乘势进行调解,在她的一番教育和劝导下,很快两个儿子与母亲达成了如下协议:1、原告岳老太单独生活。2、被告何某某(小儿子)每月支付给岳老太生活费400.00元。3、岳老太生病住院期间,由被告何某某(小儿子)与何某某(二儿子)共同负担医药费,共同护理照料。4、原告岳老太去世后,由被告何某某(小儿子)负责安葬。

  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后,兄弟二人握手言和,并流露出对母亲的深深愧疚,两兄弟表示以后一定孝顺母亲,让母亲过一个幸福的晚年。


官方通知:微信公众号搜索关注“游鸽网头条” 发送“拼车”立即找顺风车!!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收藏:4790 | 帖子:1万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举报电话:0827-6287373
巴中市游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主办 川网文[2019]1267-079
特约法律顾问:四川百坚律师事务所 刘东律师 158-8272-1330
ICP备案号:蜀ICP备14002601号
川公网安备51190002040064
川网文(2019)1267-079号
Copyright © 2012-2021 0827ug.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