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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某的“酒量” ●2013年12月13日中午 喝了2瓶2两的歪嘴白酒 ●下午打麻将 又喝了一瓶拉罐啤酒 ●14日凌晨1时许 自觉“比较清醒”,当起司机 ●行驶至天润路口 碾过警示筒,将一人撞倒在地 2013年12月13日中午,26岁的谢某与朋友聚餐,谢某一人“独挑”4两白酒。14日凌晨,自认清醒的谢某驾车,路过天润路路口时将路边工人撞翻,所幸并无大碍。后经警方鉴定,谢某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0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昨日,谢某被交警传唤。按照相关规定,醉酒驾车的谢某即将面临刑事拘留,或许他只能在牢狱中过春节。 中午喝了4两白酒 次日凌晨驾车撞人 2013年12月13日中午,26岁的新都人谢某和朋友在郫县犀浦一家中餐馆聚会,“当时大家高兴,每个人都喝了酒,我也喝了2瓶2两的歪嘴白酒。”谢某回忆。下午3时许,一群人又打起麻将,其间谢某又喝了一瓶拉罐啤酒。 想到自己喝了酒,谢某一行人不敢开车出去玩。“我们打(麻将)到14日凌晨1点钟左右结束,我驾车将朋友姚某送到红光镇然后再驾车回新都。”谢某继续说道,他自觉“大家都喝了酒,我还比较清醒”,便当起了司机。 当时谢某驾驶一辆红色马自达轿车,一行人由犀浦出发从老成灌路至红光,再经天润路回新都。“当我行驶到天润路与百草路交叉口时,路面有些起雾,视线不是很好。”谢某说,他当时一晃眼,“看见车道前面有个警示筒,而右侧有车,就直接从警示筒上碾过去了,碾过去才看见车头前方有一个人,马上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已把对方撞倒在地,谢某当时心里一寒:“这下完了!” 谢某赶紧下车查看,伤者说腰疼无法站起来,于是就给工地负责人打了电话。“所幸当时车速不快,伤者医院检查后诊断为韧带拉伤,车子也没受损。”谢某说道。 血检属醉酒驾驶 面临刑拘或狱中过年 当日凌晨,成都交警六分局夜巡民警接到指挥室指令后赶到现场。“当时伤者已被120送到医院,当事司机仍在现场,满身酒气。”交警六分局民警冯立说道,随后将当事司机带到附近的医院做酒精测试,血检报告显示其血液中的乙醇浓度为102mg/100ml。按照相关法律条规,乙醇浓度超过80mg/100ml是醉酒驾车。 由于涉嫌醉酒危险驾驶罪,昨日谢某被传唤至成都交警六分局作进一步调查。“谢某醉酒驾驶已经属于刑事案件,将面临刑罚。刑拘一般为1至6个月,春节或许他就在牢狱中度过。”冯立说道。 ■追悔 一年才回家一次 春节没法带女友回家 据了解,谢某的父母都在江西,工作繁忙的他一年才回家一次。“现在马上要过年了,我打算回去看爸妈,希望能免除我的刑拘。”谢某说道,原本打算今年带女朋友一齐回家过年,“家里人已经知道这事了,我不想再说。”说完,谢某眼睛红了。 ■提醒 饮酒后建议48小时后再开车 警方提醒广大驾驶员,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同时也澄清一个误区,“酒后驾车并不仅仅是喝完酒马上开车,它是一个持续时间的过程,建议酒后在48小时后再碰车,48小时内就有可能因为个人新陈代谢的不同,因酒精不散发发生交通事故。”冯立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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