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近日,平昌县工商局笔山工商所执法人员在“红盾春雷行动”执法检查时,发现张某(男)、李某(男)、苟某(女)正在笔山场镇四处散发治疗保健传单,而黄某(女)在笔山镇在街销售6大类保健食品和药品。 该所执法人员利用以“查处‘不合格商品’”、“打击‘傍名牌’”、“整治‘虚假宣传’”、“治理‘货车非法销售改装拼装’”四个专项行动为契机,现场发现黄某利用张某(男)、李某(男)、苟某(女)一会儿散发所谓能治病防病的宣传资料单,一会儿假装买其商品进行故意讨价还价以及对其商品性能如何如何好做夸大宣传,劝其身边的消费者购买全套68元的万通筋骨片、雪山珍宝、骨痛止痛膏、抗腿抽筋高钙片、虫草参茸肾宝、阿胶补血膏,并赠送圆珠笔一支。 据悉,黄某经营的上述6类产品均有“国食健字XXX号”“皖食药监械(准)字XXX号”等字样。执法人员称,其产品均属保健食品和保健药品,不具备治病防病等功效,黄某的行为涉嫌夸大和虚假宣传,以误导消费者谋取暴利。另外,当事人黄某不能现场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以及相关的资质证明,其行为构成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要件。执法人员现场制止其违法行为的延续,并退还5名消费者购物款324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