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响滩镇石泉村支部书记黄武军如此恶劣行为”一贴的声明
声明人:黄大才,平昌县响滩镇石泉村6组村民,系黄武军邻居,是黄武军家的宠物狗被碾压的现场证人和事情调处人。现就网友反映黄武军一事,声明如下:
事故的经过:2017年农历正月初二上午十一时左右,福申乡金桥村村民潘毅驾驶车牌号为冀F9385车辆经过石泉村六社时,将黄武军家泰迪宠物狗碾压,造成小狗左腿骨折和二十公分左右的撕裂伤。事发当时,我正在公路边逛路,看见邻居小狗被车碾压,立即招手示意驾驶员停车,该车向前行驶了30米左右才停下来。潘毅停车后,下车查看了小狗的伤情,并问我怎么办。随后,黄武军的妻子吴春也赶到了现场,并要求潘毅立即带小狗去医治。潘毅一直沉默,未明确表态。双方一直僵持了约半个钟头。
处理过程:当时在场人还有潘义兵(系黄武军的姐夫和潘毅的远房侄儿),潘毅请潘义兵出面调解,潘义兵说双方都是熟人,便让我出面调解。黄武军的妻子吴春表示乡里乡亲的,不用赔钱,只要把小狗医治好就行,她说“因为这只宠物狗是在2014年6月份在响滩贺玉龙家买来的,当时的买价就是1000元,喂了两年多时间,家人对这只宠物狗也很舍不得,只要能想办法把它医也就行”。潘毅说这是在新年里我也找不到人医治,愿意赔钱,经我给双方做工作,潘毅自愿赔付1500元,用于治疗受伤宠物。潘毅付钱后,我主动喊黄武军来拿钱,黄武军说是他姐夫(潘义兵)的叔叔,不用赔钱,至今这钱还在我手里。
以上内容,我都以实名还原事实的真相,望广大网友查实,不知内情者请不要在网上乱加评判,特别不要诽谤他人。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大才
2017年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