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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巴州区工商质监局执法人员在将军大道进行市场巡查时,接到一份《派送信息》,该信息称“ 巴中五官科医院医学验光配镜国家级验光师为您量身定做……”执法人员立即到该眼镜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验光配镜部并非巴中五官科医院所设。
经调查,该眼镜店与巴中五官科医院没有任何联系,也没有所谓的国家级验光师,发布该广告是为了借两者名气,提高自身销量。“ 这是一起典型的虚假宣传案,误导了消费者。”该负责人说,利用其他机构对自己商业信誉进行宣传,违反了《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二条:“ 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自己的商业信誉或者商品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产地、来源、有效期限、价格、售前服务等方面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对此可根据情节处1000 元以上20 万元以下罚款。执法人员根据相关法律和条例,责令该眼镜店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罚款20000 元。 工商部门也提醒广大消费者,生活中,市民往往会遇到以各种名义进行的虚假宣传,导致很多人上当受骗后又无可奈何,市民遇到此类情况要及时投诉,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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