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电梯上到顶楼后,抱着燃气管道往下滑,每到一层楼,他都要留意家中是否有人。当下滑到第21楼时,发现一住户既没有人在家,窗户又敞开着,于是他从窗户进入室内,盗走居民家中现金10万元及手机等物。
近日下午,家住
平昌县城上城丽景小区的罗先生从外面回家后,发现家中10万元现金、一部苹果手机及一些金银首饰等财物被盗。接到报警后,平昌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经勘查,民警发现案发现场房门无破坏和技术开锁痕迹。
民警调取了案发前后小区入口和电梯间的监控录像,发现凌晨3时42分,一名穿条纹衬衣的男子进入电梯,4时33分从电梯出来离开,其进电梯时空着手,出来时手中多了一个塑料小包。虽然监控没有拍到该男子清晰的正面脸部图像,但小区保安从体态衣着上辨认,确定该男子不是该小区住户,该“衬衣男”立即被列为重大嫌疑对象。
案侦过程中,侦查员收到一条重要线索——一个达州市开江县的移动号码正在使用被盗手机,民警立即赶赴开江县。通过移动公司查询,发现该号码的机主是某电玩城员工陈某(女,18岁,开江县人)。陈某交代,其手机是父亲陈某某给的。于是,在开江县警方的配合下,民警在陈某某家中将其抓获。
据陈某某交代,他陪好友李某到平昌办事,由李某登记入住聚缘宾馆。近日凌晨3时许,他在宾馆醒来后临时起意决定出去“碰碰运气”。在经过上城丽景小区时,觉得该小区值得下手,遂进入小区D栋乘坐电梯到达顶楼,然后采取顺燃气管道下滑再翻窗入室的方式潜入罗先生家中,使用厨房的菜刀撬开衣柜抽屉后盗走现金、首饰及苹果手机,随后对现场进行了简单复原处理后从房门离开。
作案后,陈某某离开平昌回到开江,在一手机店对盗窃来的苹果手机进行了简单处理后交给女儿使用。随后携带盗来的现金和首饰到深圳销赃、赌博、玩乐,短短20天里,就花掉了5万余元现金。
陈某某落网后,为尽量挽回受害人损失,民警数次找到陈某某的家人作工作,最终追回全部被盗现金,并以等价现金的方式追回了被盗物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