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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省市两级应急救助制度 自2013年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实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切实解决少数身份不明或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的患者医疗急救保障问题。 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坚持应急救急为主,主要解决符合规定的疾病患者发生的急救医疗费用,对救助对象急救后续治疗发生的救治费用则通过其他渠道予以支付。 疾病应急救助对象为,在省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无力支付相应急救医疗费用的患者。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救助对象的急救医疗费用。 设立省、市(州)两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每年根据当地人口规模、上一年度本行政区域内应急救治发生情况等因素,确定当年基金筹资规模。各级财政、卫生行政部门对疾病应急救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8月12日,记者从省政府公布的全省医改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上了解到,今年我省医改有三大重点: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新机制、推进公立医院改革。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实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 举措1 7市州开展大病保险试点 我省将建立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选择7个市(州)按开展大病保险试点,推进儿童白血病等20种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让老百姓生大病也能“看得起病”。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凡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都属于大病保险保障对象,大病保险的资金是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列支,参保群众不需要再另外掏钱。 近年来,成都市在大病保险方面先行先试。成都市医保局副局长狄进说,截至2012年末,在大病保险补充下,成都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达到54.35万元。“成都实施大病保险制度以来,老百姓在不增加缴费的前提下,患上重大疾病也能看得起病,有效缓解了部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我省开展大病保险将先以市(州)为统筹单位,在部分市州先期试点,适时探索全省统一政策、统一组织实施。 举措2 医保补助提高到280元 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建设方面,我省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水平。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0%和75%以上。新农合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力争达到65%以上。 改革完善医保支付制度,结合门诊统筹推行按人头付费,结合门诊大病和住院推行按病种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推动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和购买服务的付费机制。 举措3 百万妇女免费查“两癌” 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新机制方面,我省今年将继续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30元。今年免费为100万名农村妇女进行“两癌”检查。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95%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分别达到50%、40%以上。 我省鼓励具有资质的人员(包括港、澳、台地区人员)依法开办私人诊所,力争2013年全省社会办医机构床位数占比同比增加2—3个百分点,服务量省内占比达到35%左右。鼓励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提出探索推进家庭签约医生服务模式改革。 举措4 试点“先诊疗、后结算” 公立医院改革方面,我省今年将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统筹推进补偿机制、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供应、人事制度等综合改革,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在收入分配、定价、药品采购等方面给予试点地区一定自主权。 提升县级医院重大疾病医疗救治能力和复杂病种初诊能力,指导县级医院按照规定设置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健全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帮扶机制,选派600名县级医院医师到城市医院进修培训。 继续推行便民惠民措施,加强医务人员配置,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推行预约诊疗和“节假日门诊”。有条件的公立医院可试点推行“先诊疗、后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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