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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 通江通报7起“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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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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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通江县纪委监察局通报了近期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赵高德任诺江镇亮垭村村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现金,违规收取村民林权换证、土地和房屋确权等费用用于村集体开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李宗国任诺江镇亮垭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现金,违规收取村民林权换证、土地和房屋确权等费用用于村集体开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潘庆泉在文峰乡土门村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弄虚做假骗取国家地质灾害避让搬迁补偿金,侵占村集体资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李毅在文峰乡代办该乡国土业务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现金,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何贻志任沙溪镇秦家院村村主任期间,在该村2015年低保评审过程中,优亲厚友乱作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王朝民任沙溪镇秦家院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该村2015年低保评审过程中,优亲厚友乱作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王贤忠任板桥口乡城子山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于2015年8月15日在诺水河镇瓦室滩敬老院举办公司开业庆典宴席,邀请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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