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通江县医疗保障局对通江县定芳诊所2023年1月1日以来职工门诊统筹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通过现场调阅门诊报销记录、留存的处方、药品销售记录等资料,发现该诊所存在串换销售药品、收费和医保结算与实际不符的违规违约行为。依据《
巴中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2年度)》,处理结果如下:1.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负责人;2.解除该诊所医保服务协议。
2023年7月,通江县医疗保障局对通江县定荣诊所2023年1月1日以来职工门诊统筹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通过现场调阅门诊报销记录、留存的处方、药品销售记录等资料,发现该诊所存在药品耗材进销存管理混乱,实物库存与系统库存不符等违规违约行为。依据《巴中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2年度)》,处理结果如下:1.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负责人;2.解除该诊所医保服务协议。
2023年7月,通江县医疗保障局对通江慧仁门诊部2023年1月1日以来门诊慢病、门诊统筹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该诊所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19日期间,藿香正气口服液等5种药品进销存管理情况,根据提供的票据、既往清点数据及系统内销售记录等资料,发现5种药品进销存数据存在异常。依据《巴中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2年度)》,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限期整改;2.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负责人;3.自2023年8月14日起,暂停该诊所门诊慢病、门诊统筹结算业务。
2023年7月,通江县医疗保障局对通江心贵诊所2023年1月1日以来职工门诊统筹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通过现场调阅门诊报销记录、留存的处方、药品销售记录等资料,发现该诊所存在药品耗材进销存管理混乱,实物库存与系统库存不符等违规违约行为。依据《巴中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2年度)》,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限期整改;2.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负责人;3.自2023年8月14日起,暂停该诊所门诊统筹结算业务。
2023年7月,通江县医疗保障局对通江杨文诊所2023年1月1日以来职工门诊统筹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通过现场调阅门诊报销记录、留存的处方、药品销售记录等资料,发现该诊所存在药品耗材进销存管理混乱,实物库存与系统库存不符等违规违约行为。依据《巴中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2年度)》,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限期整改;2.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负责人;3.自2023年8月14日起,暂停该诊所门诊统筹结算业务。
2023年7月,通江县医疗保障局对通江县铁佛镇丛旭诊所2023年1月1日以来职工门诊统筹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通过现场调阅门诊报销记录、留存的处方、药品销售记录等资料,发现该诊所存在药品耗材进销存管理混乱,实物库存与系统库存不符等违规违约行为。依据《巴中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2年度)》,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限期整改;2.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负责人;3.自2023年8月14日起,暂停该诊所门诊统筹结算业务。
2023年7月,通江县医疗保障局对通江太鸿诊所2023年1月1日以来职工门诊统筹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通过现场调阅门诊报销记录、留存的处方、药品销售记录等资料,发现该诊所存在药品耗材进销存管理混乱,实物库存与系统库存不符等违规违约行为。依据《巴中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2年度)》,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限期整改;2.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负责人;3.自2023年8月14日起,暂停该诊所门诊统筹结算业务。
2023年7月,通江县医疗保障局对通江兆然诊所2023年1月1日以来职工门诊统筹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通过现场调阅门诊报销记录、留存的处方、药品销售记录等资料,发现该诊所存在药品耗材进销存管理混乱,实物库存与系统库存不符等违规违约行为。依据《巴中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2年度)》,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限期整改;2.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负责人;3.自2023年8月14日起,暂停该诊所门诊统筹结算业务。
2023年8月,通江县医疗保障局对通江县仕俊中医诊所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24日期间职工门诊统筹基金结算情况开展现场检查。通过调阅门诊统筹报销记录、留存的处方、药品销售记录等资料,发现该诊所存在未凭定点医疗机构有效处方销售药品,并纳入门诊统筹结算的违规违约行为,涉及医保基金2810.73元。依据《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年度)》,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立即整改;2.拒付违规结算医保基金2810.73元,并处10%的违约金281.07元。目前,违约金已全部上缴。
2023年8月,通江县医疗保障局对通江正川诊所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16日期间职工门诊统筹基金结算情况开展现场检查。通过调阅门诊统筹报销记录、留存的处方、药品销售记录等资料,发现该诊所存在未凭定点医疗机构有效处方销售药品,并纳入门诊统筹结算的违规违约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3474.47元。依据《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年度)》,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立即整改;2.拒付违规结算医保基金13474.47元,并处10%的违约金1347.45元。目前,违约金已全部上缴。
11.通江县泰和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铁佛分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8月,通江县医疗保障局对通江县泰和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铁佛分店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24日期间职工门诊统筹基金结算情况开展现场检查。通过调阅门诊统筹报销记录、留存的处方、药品销售记录等资料,发现该店存在未凭定点医疗机构有效处方销售药品,并纳入门诊统筹结算的违规违约行为,涉及医保基金5320.72元。依据《巴中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年度)》,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立即整改;2.拒付违规结算医保基金5320.72元,并处10%的违约金532.07元。目前,违约金已全部上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