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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江法院开庭审理由南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德某某诈骗案,依法判处被告人德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000元,责令退还犯罪所得。50余名师生代表走进法院,旁听案件庭审,筑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思想防线。
被告人德某某为骗取他人财物,在“梦幻西游”游戏和微信上,将自己伪装成女性,以网络交友的形式,在骗取被害人张某某、侯某某信任后分别与二人确定男女朋友关系。在2020年2月至2022年7月期间,德某某以“女朋友”的身份,骗取张某某、侯某某为其分别转账41092.01元、59631.35元。德某某将所骗的钱全部用于自己上网和日常开销。
南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德某某为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采用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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