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   平昌论坛   销售过期食品,药品,发布虚假广告,平昌多个商家被处罚!最高罚款30000元
返回列表
查看: 57592|回复: 0

[新闻] 销售过期食品,药品,发布虚假广告,平昌多个商家被处罚!最高罚款30000元

[复制链接]

191

主题

1486

帖子

3642

积分

三级士官

QQ
鸽币
190 枚
银元
1966 点
最后登录
2023-4-4
发表于 2021-11-29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11月26日,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了一批行政处罚名单,因销售过期食品、发布虚假广告、侵犯注册商标、销售过期医疗器材等违法行为,平昌29家个体工商户及企业被处罚。
01.png

公示内容包括了行政相对人名称、类别、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等详细信息,最高罚款30000元,最低罚款800元。

02.png
03.png
04.png
05.png
06.png
07.png

最后笔者也在此提醒广大朋友,消费时一定要擦亮眼睛,仔细甄别,一旦发现商家有违法行为立即举报。同时也要提醒各位商家,市场安全靠的不仅仅是相关部门的监督,更多的还是各商家自身的自觉,希望各位商家都能诚信经营,让消费者放心,让经营者安心。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梦xx 2021-12-1 09:06 点赞 +1
事随缘 2021-11-30 07:53 点赞 +1
愚者自愚 2021-11-29 18:57 点赞 +1

官方通知:微信公众号搜索关注“游鸽网头条” 发送“拼车”立即找顺风车!!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收藏:9754 | 帖子:5万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举报电话:0827-6287373
巴中市游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主办 川网文[2019]1267-079
特约法律顾问:四川百坚律师事务所 刘东律师 158-8272-1330
ICP备案号:蜀ICP备14002601号
川公网安备51190002040064
川网文(2019)1267-079号
Copyright © 2012-2021 0827ug.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