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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9日10时许,一辆无牌普通两轮摩托车逆向行驶至江南片区凤谷街时,被巴中公安交警直属二大队民警拦挡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该驾驶员不仅逆向行驶,还准驾不符,该车系盗抢车辆。目前,该案件已移交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
法律 法规引用:该驾驶人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4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2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4条第2项的规定,罚款500元,记12分,可并处行政拘留。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条第1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1款、第90条的规定,罚款200元,记12分。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交警提醒:机动车驾驶证分为多个准驾等级,不同等级的机动车驾驶证所准予驾驶的机动车型也不同,驾驶机动车时,驾驶人应当驾驶自己驾驶证载明的准驾机动车车型,如果驾驶员“跨级”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那就是准驾不符,是违法行为,其性质等同无证驾驶,不但对道路交通安全形成潜在威胁,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也可能根据这一违法行为而拒赔。
在查处的准驾不符交通违法行为中,部分机动车驾驶人对自己所持驾驶证的准驾范围存在认识误区,在这里巴中公安交警也提醒广大驾驶员,如果对自己所驾驶的车辆和所持驾驶证是否一致感到模棱两可时,可在驾驶证正本背面找准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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