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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印发了《关于公职人员带头落实 森林草原防灭火要求的规定》 自2021年3月3日起执行 《规定》要求,所有公职人员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安排要求,积极参与、支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规定》要求所有公职人员坚决做到“五个带头” 1.带头向亲朋好友、基层群众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筑牢森林草原防灭火人民防线; 2.带头移风易俗,大力推行植树、献花等文明祭祀、绿色祭祖行为; 3.带头管好自己家人,管理好家中的各类火种火源,及时清理地处林牧区农村老家周边可燃物; 4.带头强化防火意识,对发现的森林草原火灾火情及时拨打12119报警; 5.带头接受防火检查,进出森林防火区或草原防火管制区自觉扫码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