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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别把放贷做成暴利行业,国家对非法放贷动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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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2
发表于 2019-10-22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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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1日午间媒体报道称,有一百多名警察冲进51信用卡在西溪的办公大楼,受此消息影响,51信用卡股价暴跌34.69%,股价创下历史新低,为了阻止股价继续下跌,51信用卡被迫宣布停止交易。 

    据相关媒体报道,这次51信用卡被调查主要原因是,该公司涉嫌违规收集用户信息和委托外包公司暴力催收。这也让非法放贷和暴力催收等问题再次成为焦点。为打击非法放贷和暴力催收,国家这次真的出手了。

    2019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非法放贷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意见》指出,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简单来讲,就是在没有官方批准的情况下,不能为了获利,而向其它人放贷。其中“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具体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贷款到期后延长还款期限的,发放贷款次数按照1次计算。

     所谓的“不特定对象”,就是指亲友之外的人。《意见》具体指出仅向亲友、单位内部人员等特定对象出借资金,不得适用本意见第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定罪量刑时应当与向不特定对象非法放贷的行为一并处理: 

        (一)通过亲友、单位内部人员等特定对象向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的; 

        (二)以发放贷款为目的,将社会人员吸收为单位内部人员,并向其发放贷款的; 

        (三)向社会公开宣传,同时向不特定多人和亲友、单位内部人员等特定对象发放贷款的。 

    《意见》还对个人和单位非法放贷“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分别做了具体的界定。

     这段比较绕,举个例子讲一下。 比如 小M的舅舅缺钱,小M借给他,并约定好高于36%的利息,这样小M就不算非法放贷。如果小M在以36%以上的利息借给舅舅钱的同时也借钱给其他人,那小M就属于非法放贷了。如果小M通过舅舅以高于36%的利息把钱贷给其他人,小M也属于非法放贷。 

    啥叫情节严重? 超过了36%的实际年利率后,有下面情形之一的,就属于情节严重: 

        (一)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2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8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400万元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5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150人以上的; 

        (四)造成借款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啥叫情节特别严重? 超过了36%的实际年利率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一)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50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40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2000万元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25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750人以上的; 

        (四)造成多名借款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特别严重后果的。 

    《意见》还提出,为从事非法放贷活动,实施擅自设立金融机构、套取金融机构资金高利转贷、骗取贷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择一重罪处罚。 另外,纠集、指使、雇佣他人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强行索要债务,尚不单独构成犯罪,但实施非法放贷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应当按照非法经营罪的规定酌情从重处罚。  

    总体来看,这次《意见》把高利贷、民间借贷拆来看了。并且明确定义了啥事合法的,啥事非法的,非法的情况又该具体受哪些处罚。并且针对暴力催收也做出了具体的处罚。 不管是增加知识,还是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这个《意见》的具体内容都建议大家仔细研读一下。

原创: 昆玉     财看见-腾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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