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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除涉黄丑恶事,扬清激浊传正声。自“迎庆4号”治安乱点专项整治以来,为进一步严格重点区域场所治安管理,严厉打击涉黄违法犯罪,有效净化社会风气,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切实提高辖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巴州公安针对群众反响强烈、严重败坏社会风气的涉黄场所,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坚持打深、打透、打源头原则,端窝点、查部位、关场所, 一场扫“黄”风暴来袭!
近日,西城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四巷子、渡口巷部分场所存在涉黄活动,民警立即着手开展调查。经过长达7天不分昼夜蹲守侦查发现,涉黄场所卷帘门长期关闭,要进入的人员必须有卖淫违法嫌疑人带入后,卷帘门立即关闭,且门口有人放哨。
根据前期掌握线索,在区局周密部署下,8月8日上午,西城派出所民警集中优势警力,兵分多路展开清查“扫荡”行动。行动中,共捣毁涉黄场所2家,抓获涉嫌卖淫违法嫌疑人吴某某、杨某某、虎某某、周某某、喻某某等5人。经查,5名违法行为人对其卖淫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吴某某等5人已被我局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此次整治行动,净化了辖区治安环境,有力震慑了涉黄违法犯罪行为。
持续出重拳肃清 辖区黄赌违法犯罪 给西城派出所的蜀黍们点个赞!
自市、区公安机关开展治安乱点专项整治行动以来,西城派出所积极响应号召,立足辖区实际,回应群众新期待,持续加大对辖区治安乱点的清查整治力度,掀起了严厉打击黄赌毒犯罪的高潮。7月以来,共捣毁涉黄场所7处。行政处罚20人,刑事拘留1人,促使辖区内的治安状况得到了明显好转。 消除“黄赌毒”的违法生存空间,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如果您发现身边存在此类不法行为,请您及时拨打110举报,让我们携手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之规定,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来源:巴州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