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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不作不死”可这两位小哥偏要“知法犯法”加老板微信,假冒警察以为可以免单,结果……
2019年5月4日晚,违法行为人牟某某(男,42岁,巴州区人)、王某某(男,26岁,江油市人)相约来到回风辖区某酒吧消费。期间,两人向酒吧经理以及部门管理人员吹嘘自己是回风派出所民警。两人准备离开时,因自己没有钱买单,便想让酒吧经理免单,酒吧经理此时质疑两人身份,随即报警。
回风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将两人带回派出所,经查:两人系巴中某酒店安保部工作人员,其中牟某某2013年曾因冒充警察招摇撞骗被判刑。事发前,牟某某在回风该酒吧门外扫描二维码添加酒吧经理为好友,并称自己是回风派出所民警。
目前违法行为人牟某某、王某某已被我局依法处行政拘留10日和5日。
普法时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冒充军警人员撞骗的,从重处罚”。 来源:巴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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