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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 【南江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已回复】一到过年,这个工地上要钱就成问题!希望有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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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了,我县大部农民工都是搞建筑的,年年都讨薪,在这里愿农民兄弟跟我一样知晓些知识:第一章转载标题:一些包工头借“为农民工讨薪”索要工程款)

  工人日报讯(记者杨召奎)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法律也明确要求承建单位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近日,《工人日报》记者在采访发现,实行农民工工资实名制之后,一些包工头仍以工程欠款未结清为由拒付农民工工资,怂恿农民工恶意讨薪。利用政府相关部门向工程欠款方施加压力,以达到催要工程款的目的。

  今年3月,湖北省枣阳市就发现了一起包工头假借“农民工讨薪”索要剩余工程款的案件。据了解,2015年6月工程结束,纺织公司支付的99万余元工程款。包工头彭某为了向纺织公司追要剩余的工程款,就伙同农民工张某等人伪造了5张自己拖欠张某等78名农民工合计42万余元工资的欠条。并安排张某等10人到枣阳市人社局上访告状,意在通过向政府部门施压,达到让纺织公司结清剩余的工程款的目的。

  事实上,此类事例不只是在湖北枣阳发生,记者通过梳理发现,2015年1月,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对16名非法“包工头”进行了曝光通报,其中就包括个别包工头曾组织、唆使、挑动农民工以讨薪为名讨要工程款。2015年11月,江苏邳州警方通报一起包工头唆使农民工讨要工程款案。据了解,邳州新苏中心工程项目的承建商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其相应工程款。但施工单位为达到强行要求提前结算工程余款的目的,唆使包工头朱某等人雇佣农民工多次到政府机关打横幅、堵大门,以讨薪名义讨要工程款。

  黑龙江省某县级市劳动保障监察员说,在实际执法中,一些包工头利用政府重视农民工讨薪问题,组织工人恶意讨薪。 “实际上,很多 从快、从速 解决的问题没挖到根源。”该监察员无奈地说,由此带来的一个后果是,谁闹得凶,谁的“问题”就解决得快。各个相关部门疲于奔命,而一些老老实实走程序的农民工,却在漫长的等待中失去了信心。

  此外,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还有一些包工头利用农民工的法律盲点,将工资欠条写成“欠工程款”,致使农民工维权难。

  “工程款与工资不存在必然联系,且法律还明文规定,承建单位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北京市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时福茂说,一些省份已将包工头利用农民工恶意讨薪问题列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点关注对象。农民工也应该提升自己的法律
第二章转载
农民工讨薪时效性和证据是关键
2018-01-26 03:27 华商网-华商报

《华商报·今日宝鸡》持续关注报道宝鸡地区农民工讨薪问题,劳动部门迅速反应,目前一些欠薪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截至25日,又有多名市民反映自己遭遇的各种欠薪问题,据了解,造成讨薪难的关键是时效性和证据。
用工证据是讨薪关键
25日,劳动监察部门对之前报道的两起欠薪问题进行了调查并做回复:
市民徐先生反映“2012年前后在宝鸡市金台区房屋经营开发公司干活、当时被拖欠叁仟多元工钱讨要多次也没拿到”一事,经金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调查,实际情况是:2011年至2012年徐先生跟随包工头尚保友在渭滨区峪泉村给村民盖房,被拖欠工钱3700-3800元,但徐先生手头没有工钱被拖欠的证据资料。几年来徐先生打电话或上门向尚保友讨要工钱,一直被推脱;徐先生也曾经打算起诉维权,但因没有证据渭滨区法院不予受理立案。
对此劳动部门进行了说明:由于徐先生是跟随包工头给私人干活,属于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用工关系,且超过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受理两2年的时效要求,已经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查处范围,已建议徐先生收集相关证据资料,向施工管辖地或劳务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对于“王先生的父亲在华夏新村打工被欠薪”的问题,渭滨区人社局高度重视。经调查:王先生的父亲从2012年开始,经人介绍在位于新建路的华夏新村小区做门卫工作,和业委会口头约定每月劳务费1000元。2015年3月至今,业委会只支付老人几千元劳务费,其余让老人用收取的车辆管理费冲抵。现尚欠老人劳务费1万余元。
王先生曾向所在社区和办事处反映,社区和办事处经过多次协调,但业委会负责人以财务纠纷和没钱为由拒不解决。王先生已于2018年1月18日,将业委会诉至渭滨区人民法院,法院已经受理。
由于业委会为居民自治组织,不具备法人资格,不是劳动法范围内的用人单位,渭滨区劳动监察除了积极和经二路街道办事处、业委会联系协调外,于1月22日帮助老人申请了免费的法律援助,为老人维权。
劳保监察案件受理时效为两年
日前,四川的苟先生反映,他和工友在宝鸡市码头滩林业局集资住宅楼干活,2015年8月完工,截至目前还欠100多人176万工资没给。这三年来,苟先生与工友多次找码头滩林业局讨要工资,都被以各种理由推诿,前不久,工人们将情况反映到林业局,对方说尽量解决欠薪,大家都希望在春节前能够要到辛苦钱。
曹先生反映,2016年7月到10月给凤翔县时代广场的电影院搭架子做吊顶修建工程,和开发商凤翔国实投资有限公司签的合同,到现在还拖欠十多人7万多元工钱没给,和对方交涉多次,都以财务紧张为由拖欠。
张先生反映,2016年初在红河谷景区内的聚仙阁酒店干活盖房,至今拖欠20多农民工23万工钱,多次讨要未果。
齐先生反映,2014年他和同村12个人通过陈仓区的南堡村城南建筑公司,给虢镇南环路的陈仓区民政局住宅楼贴瓷砖,建筑公司结算了21万,到现在还有10万元没有付清。3年多来,工人们年年讨要,但由于只有用工合同,其他证据不足,法院也没立案,但工友和很多干活的人都能证明此事,希望关注。
孙先生从2013年9月到2017年12月,一直在凤翔跟随宝鸡雍兴建筑有限公司南指挥分公司第二项目部干活做水电工,先后做了4个工程,但一直没结算完,给了17万元后,还欠8名工人约10万元工钱。
市民马先生反映,去年7月份给高新五路的悦枫健身房做装修工程,到现在欠着20多人共计50多万元的工钱,老板一直不露面,近日工人一直去现场讨薪,但都没有结果。
李先生在宝鸡市高新区陕西十三行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应聘,才干了一个多月,还没有签合同,公司就强行辞退他们,还没有给发工资,感觉很不合理。
以上讨薪线索,经初步核实,造成拖欠的很大原因都是在遭遇欠薪时,工人手头的证据不足,还有就是拖欠时间太久。据宝鸡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王队长介绍,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受理时效要求为两年,超过失效已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查处范围;建议当事工人收集相关证据资料,向施工管辖地或劳务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反映华商报记者将跟进采访核实并转交给宝鸡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希望能在春节到来之前为这些讨薪的群众提供帮助。 华商报记者 张宝龙

(原标题:农民工讨薪时效性和证据是关键)
第三章转载工资被拖欠怎么办?这份农民工工资维权指南请查收
长江网-长江日报2018-01-25 14:26

  资料图 来源:新华网
  长江网1月25日讯 日前,武汉市召开了全市2018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会议,对全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明确了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要求。这里有一份农民工工资维权指南,请查收
   农民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答:要。《劳动合同法》等规定,企业使用农民工,应在1个月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不得交由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与其签订合同,不得收取押金或扣留身份证等证件。
   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什么
  答:(1)合同必须载明工作内容和时间、劳动报酬等;(2)仔细阅读岗位、工资支付等规定;(3)合同至少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4)不要签订口头合同、生死合同、“两张皮”合同、押金合同、“卖身”合同。
   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如何发放
  答:企业必须依法按时足额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不得拖欠或克扣,不得低于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用人单位能否以饭菜票抵工资
  答:不能。《劳动法》等规定:(1)工资应以法定货币(人民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代付;(2)工资应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交给班组长或包工头代发;(3)工资必须在约定日期支付,至少每月支付一次;(4)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一次结清工资。
   农民工在平时工作中应注意保留哪些证据
  答:(1)劳动合同;(2)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工作证、出入证、押金单据等;(3)考勤记录;(4)工资单;(5)其他劳动者证言等。
   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怎么办
  答:先与企业协商。协商不成,则:(1)向当地劳动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注意:千万不能采取爬楼、堵路等过激行为和暴力手段,一定要依法解决。否则,一时冲动可能触犯刑律。
  下列行为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恶意欠薪,或者以农民工欠薪为由,怂恿、煽动农民工围堵马路和政府机关、聚众讨薪的;(2)以诈骗钱财为目的,采取伪造农民工名册、工资欠条等资料,谎报案情的;(3)以暴力手段对待农民工讨薪的。
   农民工怎样投诉
  答:(1)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向用工所在地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投诉应在欠薪发生之日起2年内。(2)递交投诉文书。文书应载明:农民工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欠薪事实和请求事项。如在建设领域务工,应写明被投诉单位和项目名称、进场和退场时间、工种、工价、欠薪事实、原因及请求事项。(3)提供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凭证等证据原件。如在建设领域务工,无法提供上述证据,应提供原始做工记录、单位签章或项目负责人签字的工资结算单或欠条、施工合同等。
   在外地无法亲自投诉的农民工怎么办
  答:投诉应由本人递交投诉文书。本人未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办,但应提供本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本人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劳动监察机构如何办案
  答:(1)受理。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2)调查。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情况复杂的,可延长30个工作日。(3)责令改正。期限一般为3天。(4)拒不改正则视情形移送公安机关或予以行政处理处罚。
   因拖欠工程款、工程结算纠纷等情况造成拖欠工资,农民工如何维权
  答:对因拖欠工程款、工程结算纠纷、无施工许可证、转包或违法分包、垫资施工等情形造成欠薪的,应由建设管理部门先行处理。农民工可向项目所在地建设管理部门反映,由其认定违法责任,核实应付工程款数额,从中优先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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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6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网友你好:
      你发帖内容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年关将近,为了加大“治欠保支”工作,确保农民工工资如期兑现,县政府安排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住建局、公安局、工会等十余个部门进行联合办公,办公地点:县政务中心群工部(一楼),联系电话:8222218。请你携带好相关资料,到现场投诉,我们将按照程序为你维权。
                                                                                               南江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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