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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元山镇街道居民的原住房已成危房,想改建到镇政府办手续,要按建修面积每平米缴费38元,我们到县国土局咨询,国家是不收费的,老百姓缴的费是入了元山镇的小金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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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注:此帖已由“元山镇人民政府”作出如下回复:
(马甲未经实名认证,仅做参考)
元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眼不见心平炫”网友反映“该不该收费”一事的回复
“眼不见心平炫”网友: 你好!通过你在 游鸽网所反映的“街道居民的原住房已成危房,想改建到镇政府办手续,要按建修面积每平米缴费38元,我们到县国土局咨询,国家是不收费的”一事。经过核实,你所反映的问题不属实。现对你所反映的问题进行如下回复:
1、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按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平昌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收费标准的通知》(平昌发改〔2012〕104号)文件要求,要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收取配套费30/㎡。
3、农村村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建房,国土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平昌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城市
基础设施配套收费标准的通知
元山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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