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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对我上城丽景全体业主的的关心!对你质疑我小区业委会作以下回复: 一、质疑我小区业委会一年提成100万回复如下: 我小区近年来物业公司管理不力,难以支撑小区物业服务即将面临无法继续经营的局面,当前物业公司正处于临时性整改服务期间未签订合同,所有的整改资金都是物业公司员工东拼西凑,目前小区物业公司还有二百多万物管欠费未收到自身都难以维持,你质疑物业公司提成100万给业委会并无此事。 小区业委会成员目前没有任何工作经费,牺牲自己的时间、精力、垫资、自己充话费、为小区业主服务,监督物业公司已彻底整改多项惠及业主的服务初见成效,接下来要求开发商解决处理数十项业主房屋质量问题,及小区公共配套设施产权归属认定。 二、质疑业委会监管代收车辆场地管理费回复如下: 我小区业委会于2016年9月29日成立,目前开发商至今未与业委会交接小区全套相关图纸资料及各项权威证明,开发商一直拒交拖延关于小区全套相关图纸,导致一直无法确认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具体区域及公摊面积,车位作为小区业主购买房屋的基本公共配套设施所发生的费用已经计入商品房成本的事实应予认定,配套使用的附属设施、附属设备、公用部位属全体业主所有。 如开发商认定我小区配套设施车位属于商业停车场产权请出示以下相关权威证据、证明、证件。 1、开发商是否有证据证明车库的建设成本未纳入商品房的成本。 2、开发商是否合法缴纳土地出让金 3、是否有质检局部门关于小区权威信验收报告。 4、本小区车位是否取得销售车库的许可证明。 5、本小区车位是否有土地出让手续,车位所有权证书。 6、该车位是否有合法土地转让证。 7、全小区公摊面积和全体业主共同分摊的公摊面积为多少。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如已确定产权方则是由产权方委托物业收取场地费,本小区在2016年4月物业服务合同已经到期终止,当前物业在小区属于临时服务,没有与本小区签订物业服务协议及合同,开发商在没有相关权威证据、证件、证明全体业主购买的房屋配套设施共有区域属于自己的产权之前是无权利委托临时物业进行代收费。 开发商一直拖延未拿出证明自己产权的各项有效权威图纸资料证据证明,由业委会暂代收小区业主共有场地费进行监管,监管期间按部分比例提供给临时物业服务方车辆管理能耗补贴,余下部分进行妥善保管并定期对小区全体业主进行公示,待本小区区域内确定产权后对代收场地保管费用进行归属认定。 目前国家发改委出台相关文件业委会有权对本小区停车费进行定价执行,我业委会已按相关法律规定对本小区的车位进行定价,当前小区有权收取自己小区全体业主购买房屋区域内的正常运转能耗场地费,业委会最大程度保证维护本小区全体业主的权益。 骏东开发公司在未认定我小区共有场地的产权归属情况下既然制定停车费360元/月,现业委会监管收取100元/月场地能耗管理费并非盈利性质和个人行为,是全体业主自愿到公开登记地点进行签字并拿自己的钱进行缴费合理、合情、合法,并非业委会挨家挨户进行强制性收取,我业委会也未收取开发商钱财不存在违法行为,反而你公司在未认定车位归属权就违法收取业主钱财购买非法无产权车位属于违法请你公司立即退还给业主,小区公共区域设施费用收入业委会将进行公开透明定期公示,除部分比例提供给临时物业服务方车辆管理能耗补贴,余下部分除正常工作经费将补充全体业主维修基金四十万的缺口,业委会代收监管业主自己购买小区内共有区域的场地费是我小区内部事与开发商无关。 三、质疑业委会选举过程的质疑回复如下(附图片): 平昌县上城丽景业主委员会已按法律法规,相关程序于2016年9月29日经小区业主大会公开选举产生“上城丽景业主委员会”并已在平昌县同州街道办事处、平昌县住房和建设局、平昌县房管局、龙王庙居委会相关单位及部门办理备案。 感谢您对上城丽景业主委员会的关心支持,如有质疑可到县信访局、县纪委或者我辖区办事处纪委办公室进行举报,上城丽景业主委员会接受全体业主和社会人士、网络媒体的共同监督,依法维权坚持正义维护全体业主的一切权益是我业委会职责。 同州街道办上城丽景业主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