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俊华 发表于 2016-10-25 11:50

关于《追加老师体罚学生天理不容》一帖的声明

我叫丁俊华,是孩子法定监护人,我与孩子母亲于2016年3月离婚,发帖人(Qing Wen)是孩子大姨(前妻的姐姐),你们究竟想怎样,自从孩子出生之后,孩子母亲有尽到过抚养义务吗?学校于2016年10月17日,对杨老师做了严肃处理,此事已经得到了妥善解决,我作为家长对学校的处理意见十分满意。如果你是为了孩子的好,就请你(Qing Wen)不要借题发挥,不要为了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来欺骗广大网友,如果你们再拿此事做文章,我将与你对簿公堂。                     声明人:丁俊华                           2016年10月25日

开不开心 发表于 2016-10-29 21:19

欢欢水族 发表于 2016-10-27 00: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都处理好了,不是监护人还咬着不放干嘛呢?

??????

朱丽叶 发表于 2016-10-25 12:32

如果是这样。那你前任姐姐就做的不对了。

张候 发表于 2016-10-25 12:41

你怕个求

scpc123 发表于 2016-10-25 13:10

我是说嘛,家长原来说处理好了,今天咋会又发帖,说明这个叫丁俊华的家长还是很知理的嘛。

huangxuqingping 发表于 2016-10-25 14:52

一个字,落在钱上。

风之舞哥哥 发表于 2016-10-25 16:28

原来是这样!
看来,这个家长也是通情达理的嘛!事情都处理好了,那个发帖的,孩子的母亲的大姨,你还来添啥子乱嘛
如果真的在乎孩子,当初也不会走到离异这一步啥

神ID 发表于 2016-10-25 16:56

为了钱不惜拿孩子做赌注·········简直没人性····

很无情无义的人 发表于 2016-10-25 22:20

监护人还是讲理的,

胖娃娃1 发表于 2016-10-26 20:38

这个家长很通情达理的,为你点赞。

开不开心 发表于 2016-10-26 21:22

这个监护人的确是个讲理的。但我从照片上看这个孩子手臂的痕迹看,深浅不一样,被老师多次打,难道所谓的监护人没发现。这就是对孩子的负责任。

畅响一方168 发表于 2016-10-26 21:30

点赞楼主

慕鹤 发表于 2016-10-27 07:55

支持楼主

雪影 发表于 2016-10-27 08:44

顶起

开不开心 发表于 2016-10-29 21:18

欢欢水族 发表于 2016-10-27 00: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都处理好了,不是监护人还咬着不放干嘛呢?

我也是局外人,假如你是孩子的亲生母亲,你的孩子被老师打成那样,作为监护人的父亲,孩子被打过了几夭不闻不问你有何感受?你也来个不管,那你跟那个杨老师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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