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gbingyuhong 发表于 2016-10-14 16:24

车辆上户,有驾驶证开机动车是国家明文规定的,干啥事不要自己想咋样就咋样,

和谐 发表于 2016-10-14 16:25

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禁止无证无牌车辆行驶。

惜缘酣甜 发表于 2016-10-14 16:51

依据《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无证驾驶和被视为无证驾驶的可能有以下十种情形:   1、没有驾驶证的;   2、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   4、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5、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的;   6、驾驶证被暂扣的;   7、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   8、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9、驾驶车辆超过最高准驾车型的;   10、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   如果追究刑事责任,可作无罪辩护或缓刑辩护。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惜缘酣甜 发表于 2016-10-14 16:53

依据《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无证驾驶和被视为无证驾驶的可能有以下十种情形:   1、没有驾驶证的;   2、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   4、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5、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的;   6、驾驶证被暂扣的;   7、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   8、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9、驾驶车辆超过最高准驾车型的;   10、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   如果追究刑事责任,可作无罪辩护或缓刑辩护。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Autism 发表于 2016-10-14 17:55

关于你们岳家派出所说的要负法律责任,辱骂?我说的都是事实,不是吗?也不想说什么,乌鸦都是一样黑。

平昌县公安局 发表于 2016-10-14 18:08

平昌县公安局
关于对《岳家派出所太黑暗了》一贴的回复

Autism网友:
您好 !10月14日14:17分,您在游鸽网“平昌论坛”发布《岳家派出所太黑暗了》一贴,反映我局岳家派出所在执法时将您的摩托车扣留,并声称岳家派出所拒绝将车归还的原因是民警已将车辆进行售卖。局党委主要领导获知情况后,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局纪委对您反映的情况展开调查核实。
经查,网友反映的情况严重失实,6月16日18时许,一辆无牌照摩托车由岳家向响滩方向行驶至三大路岳家加油站时,被执勤民警检查。民警发现驾驶人无驾驶证,且所驾驶的摩托车未购买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岳家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九十八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的规定,依法将车辆进行扣留,并明确告知驾驶人完善相关手续后再提取车辆。但截止目前,驾驶人一直未到岳家派出所取车,岳家派出所也未将车辆进行售卖。
如您还有其它建议、咨询、投诉,可登陆平昌公安公众服务网(http://www.pcga.gov.cn/)或拨打平昌“心安网”民生警务平台热线电话(0827-6616110)。
感谢您对平昌公安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平昌县公安局
2016年10月14日

若为浮生 发表于 2016-10-14 19:05

自己法盲, 无证驾驶还有脸在外面说,按照正常流程来。你这种是要被拘留的。

平凡无罪 发表于 2016-10-14 19:15

欢欢水族 发表于 2016-10-14 14: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人熟了打个招呼抽根烟就搞定。

太对了!

平凡无罪 发表于 2016-10-14 19:17

我什么也不懂,就知道对老百姓有的是办法。

Avicii 发表于 2016-10-15 01:26

人 还是要脸面·······违规违章 甚至违法了还有脸发帖子在大众面前说出来   这脸厚得实在是让人汗颜

半支烟的回味 发表于 2016-10-15 09:23

无证驾驶是不对的,

半支烟的回味 发表于 2016-10-15 09:40

但他们是没有权利不让你去取车呀

神ID 发表于 2016-10-15 11:26

半支烟的回味 发表于 2016-10-15 09:40
但他们是没有权利不让你去取车呀

无驾驶证就不说了, 才买回来的车    估计保险都没有    取个毛线

白衣,志华 发表于 2016-10-15 16:32

好意思发贴,,没有本本还嚣张个毛。把生命当儿戏。

新闻稿 发表于 2016-10-15 18:17

小兄弟你的车车派出所是不会卖掉的,你自己应该承认错误,把车保险买了去派出所交个罚款取车,至于派出所对你无证驾驶一事怎么处理就看你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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