駺鰽緦甍 发表于 2016-10-10 00:14

南江县关田乡东坝村村干部黑可有地方查实情

家住南江县关田乡东坝村4社舒成开,家庭贫困潦倒,其妻子2013年8月外出务工因心脏高血压得重病脑出血,其全力抢救保住生命,妻子也因此瘫痪,舒成开从此照顾病人,失去一切经济来源,大女结婚后带着一岁孩子,上不了班,二女小还在上学,家里只有大女婿一人上班,一月只有一千多点,所有开支都靠他一人工资,女婿家里还有二老也要供养,有时孩子奶粉钱都没有,孩子只能喝点稀饭米汤,房子已垮塌没法住人,一家人只能在朋友处借住,村社只给了舒成开和妻子两人的低保,一年四季什么扶贫什么慰问都没有,一村吃扶贫低保都是村社内定的,基本都是村社干部村亲戚朋友,干部都不会公布,我发这篇文章我希望有好心人可以帮帮这个可怜的家庭,希望南江人民政府,民政局能帮助需要帮助的家庭。

关田人 发表于 2016-10-13 14:59

“駺鰽緦甍”网友:
你在游鸽网论坛反映的《南江县关田乡东坝村村干部黑可有地方查实情》网帖,我们组织专班对你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舒成开系南江县关田乡东坝村4社村民,在东坝村1社购买冉成忠砖木结构住房,常住地南江县城三百钱沟。家中五人,其本人为成年劳动力,妻子冉菊忠患有脑溢血系一级残疾,大女儿舒玲与丈夫在南江县城经营蔬菜生意,按务工人员人均务工收入1250元/人/月计算,两人月收入共计2500元,家庭人均月收入500元,超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240元(2016年7月调整为265元)的标准。按照低保政策无法将该户纳入低保。但因冉菊忠为重残一级,根据川民发﹝2015﹞37号文件中关于“困难成年重度残疾人在其家庭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情况下可以以个人名义单独申请低保等条文的规定”经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通过,将冉菊忠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月保障金额共计280元。除此外,冉菊忠每月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80元。该户全年政府救助金额达到4320元。
低保评定过程中,关田乡严格按照低保评定程序(户主申请—群众代表民主评议—乡人民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公示、发放 )进行,全程公开透明,欢迎广大网友及社会人士的监督。

                                    南江县关田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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