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绎人生 发表于 2013-10-23 10:00

达州女子约见网友自驾游 高速路上被性侵

通过网络,达州男子周铭认识了刘娟,一来二去熟悉之后,二人便相约外出自驾游玩,后来在回达州的高速公路上,周铭将刘娟强奸。近日,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以周铭犯强奸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网聊成好友 相约自驾游据了解,周铭和刘娟于2012年10月通过QQ相识,两人多次一起玩耍。今年3月,周铭通过QQ聊天邀约刘娟前往成都游玩,刘娟应允后,按约到达成都火车东站与周铭相见,随后,两人便一起在成都周边玩了一天多。次日晚上9时许,周铭驾驶别克轿车搭载刘娟走高速公路返回达州。直至凌晨3时许,车子到达南充路段,因高速路堵车,周铭将车停下,走到刘娟所坐的轿车后排对其上下其手,遭到刘娟的劝阻和反抗后,周铭便停止了侵犯行为。随后刘娟害怕遭遇不测,遂下了车偷偷用自己手机将其车牌拍下,并附短信“早上6点之前我没到,就报警”的文字发送至朋友王某的手机。女子遭威胁 途中被性侵“快点上车,马上就走了。”周铭大声喊道,之后在周铭的劝说和保证不再发生侵犯的情况,刘娟再次上车,两人继续前行。当轿车进入达州境内达州市南斌郎乡二郎村6组路段时,周铭将车停靠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趁给轿车加水之机,进入轿车后排,用手死死抱住刘娟并强行侵犯刘娟,并用恐吓言语威胁。刘娟害怕被周铭暴打,泣不成声。周铭遂强行与刘娟发生性行为,在实施中,因周铭身体原因而未得逞。事发后,周铭将刘娟送至达渝高速达州南出口,自己返回家中。刘娟下车后,立即向达州市达川区警方报案。近日,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此案,称其行为已构成强奸。(文中系化名)

woaipchy 发表于 2013-10-23 10:16

好不给力哦

木槿花密檬 发表于 2013-10-23 10:16

因身体原因未遂,笑死我了

向前 发表于 2013-10-23 10:23

:lol

过去无终 发表于 2013-10-23 10:34

好无奈,这种事,不能反抗就只有享受了

lxz-hotel 发表于 2013-10-23 10:44

唉,未遂!

平昌帅哥 发表于 2013-10-26 16:46

自己不愿意,别人是侵犯不了的,除非刀架脖子上

我爱我宠 发表于 2013-10-27 22:37

苍蝇 ,蛋。。。。

怡水天都 发表于 2013-10-28 09:15

那刘娟女子是个婊子,单独约男网友去游玩,难道不知道容易发生暧昧事件吗,真是JB.

等待 发表于 2013-12-24 21:49

你会相信未遂吗?

阿杜 发表于 2013-12-25 12:03

:L: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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