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早晨唯一的异象是城里燃烧垃圾
昨天,即12月21日是所谓的人类末日,谣传要黑三天,其实那纯粹是谎言!今天,12月22日,天仍然按步就班地亮,太阳依然从东边出来,一切都是外侄娃儿提灯笼──照舅(旧)!人类安然无恙!但县城里今天早晨唯一与昨前天不同的异象是,有一个垃圾集运点一次运不完的垃圾就地燃烧,就是归仁巷与新平街相交的那个三叉路口的垃圾集运点,燃烧时间是早晨5点50分至6点15分。先拉走了一大车垃圾,剩下的垃圾就被点火就地燃烧,烧得浓烟滚滚,漫天散发,跟末日的异象差不多!
其实,这个垃圾集运点在早晨装运垃圾时燃烧垃圾并非今晨一次,而是往年、往天就有!往年有关单位就把责任推给流浪汉烤火、过路人或拾垃圾者。但今年自开展“五创联动”以来,尤其近两月省市检查验收以来,县城里就根本没有流浪汉了,但燃烧垃圾又从12月初开始出现,具体日期有:
12月5日
12月7日
12月9日
12月10日
12月11日
12月12日
12月19日
12月22日
时间都是在早晨5点至6点过装运垃圾这个时段,实际就是装垃圾的人所为!可能又是“临时工”吧,他们若不懂得燃烧垃圾会严重污染空气,那就好好培训培训才上岗! 如果你亲眼看见是环卫工人,那就该对她们进行教育,希望以后改正。如果是其他人就应该立即制止,大家共同维护。 缺乏城市文明素养啊,奈何? 有些人买了那么多腊烛和火柴要用好多年,春节期间拿来扶贫吧 http://www.mala.cn/static/image/smiley/default/huffy.gifhttp://www.mala.cn/static/image/smiley/default/huffy.gif 求图求真相~~~~~~http://www.mala.cn/static/image/smiley/default/tongue.gif 地球末日是此类人造成的!楼主应照相留念一下,免得有些领导不承认…http://www.mala.cn/static/image/smiley/default/titter.gif 楼主很幽默。 谢谢提醒! http://www.mala.cn/static/image/smiley/default/titter.gifhttp://www.mala.cn/static/image/smiley/default/handshake.gif 今天凌晨2点就发现【建设大厦】的马路旁的确燃起了火焰.... 其实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我们辛勤环卫工人的杰作,他们为了减少垃圾运费,节省体力,就用这种焚烧的办法就地处理垃圾。这是最不能容忍的行为,请大家监督,我为此事也发过不少帖子,甚至还守过垃圾点,但没有把点火的逮到,因为他们环卫工人活动时间要么很晚要么很早,老子只要看到在我居住周围点火焚烧垃圾,绝对没得二话说,打死他!打死他!!打死他!!!http://www.mala.cn/static/image/smiley/default/huffy.gifhttp://www.mala.cn/static/image/smiley/default/huffy.gifhttp://www.mala.cn/static/image/smiley/default/huffy.gifhttp://www.mala.cn/static/image/smiley/default/huffy.gifhttp://www.mala.cn/static/image/smiley/default/huffy.gifhttp://www.mala.cn/static/image/smiley/default/huffy.gifhttp://www.mala.cn/static/image/smiley/default/huffy.gifhttp://www.mala.cn/static/image/smiley/default/huffy.gif 环卫工人是城市的美容师,是应该受到人们尊敬的!但有极少数负责铲装垃圾的男工不遵守行业法规,自己不尊重自己,就地点火燃烧垃圾人为制造空气污染,就不是那么高尚了而自然会受到公众的谴责了!所在行业应该加强教育、管理,杜绝这类违反法规的事情出现。若公众一反应,所在行业不仅不追究违规工人的责任,反而推说你看见你应该制止、教育云云,那还要个行业管理层和行业法规干什么? http://www.mala.cn/static/image/smiley/default/huffy.gifhttp://www.mala.cn/static/image/smiley/default/huffy.gif 网民朋友:
非常感谢您们对我县环卫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现就本月22日在平昌麻辣社区发出--“12月22日早晨唯一的异象就是城里燃烧垃圾”的帖文回复如下:
一 、对于您反映--归仁巷与新平街相交的三叉路口的垃圾集运点,垃圾燃烧,浓烟滚滚,漫天散发的现象,我们也是深恶痛绝。同时,因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不完善给您们所带来的影响,我们深表歉意。
二、归仁巷与新平街相交的三叉路口,并未设垃圾投放点,而是市民乱投放所致。请广大居民朋友将生活垃圾规范投放到就近的垃圾箱内。
三、环卫所《垃圾清运管理考核办法》中明确规定,严禁环卫人焚烧垃圾。否则,我们将从依规从严处理。同时,希望广大市民严禁将燃烧物投放进垃圾箱(桶、池)内,对焚烧垃圾行为进行监督,共同爱护环卫设施,积极遏制燃烧垃圾现象。若发现有环卫人燃烧垃圾,请积极向城管局环卫所提供相关的视频影像等资料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对情节轻微的环卫人处罚款500元;对情节严重者作停职或除名处理(对驾驶员作调离驾驶岗位处理),并对被损毁的环卫设施照原价赔偿。
朋友:城市是我家,管理靠大家。在此,为更好地打造优美洁净的城区环境,我们全体环卫人将加倍努力工作,积极探索新的更好地环卫作业模式。希望大家自觉遵守《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做到规范投放生活垃圾。用我们的实际行动共同营造干净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共同维护城市的健康发展。
再次感谢您们对城管环卫工作的支持、关注与理解。
县城管局环卫所
2012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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