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意思说,羞死先人板板。
你什么意思吗
现在村上已经得到解决 你就是你 发表于 2016-8-11 12:04
他们根本就没有通知我,我知都不知道
平时多关注,多关心。 关于网友“胡培兵”反映的“请问佛楼镇政府,精准扶贫、农民低保评聘标准是什么?”一贴的回复
“胡培兵”网友:
您好!
感谢您对佛楼镇人民政府工作的关心与关注,针对您发表帖子所反映的“请问佛楼镇政府,精准扶贫、农民低保评聘标准是什么?”问题,现将精准扶贫及低保评审标准回复如下:
一、精准扶贫识别标准:2014年是按2013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736元为标准,2015年是按2014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800为标准。同时坚持“八个不纳入”。
二、精准扶贫识别程序:第一步,贫困户自主申请;第二步,开好三个会议村级评议(一是村民大会,二是村民代表大会,三是村“两委”会议);第三步,乡镇比对审查。
三、低保对象识别:一是根据《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通知》(平昌府办函〔2015〕112号)精神,从2015年7月1日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为400元/月.人(即:城市居民家庭共同生活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400元的才能享受城市低保),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为2880元/年.人(即:农村居民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2880元的才能享受农村低保)。二是结合脱贫攻坚战的重大举措,全面开展低保普查和识别,把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对象、老弱病残对象、精准扶贫对象、困境儿童全部纳入城乡低保保障范围,有效发挥救助制度兜底保障作用。三是严格执行救助政策,严禁将以下家庭纳入保障范围:(1)家庭共同生活成员收入超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家庭;(2)经商、办企业的家庭;(3)有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在职工作人员的家庭;(4)拥有私家车、船舶的家庭;(5)拥有门面、两套及以上住房或在县外购买商品房的家庭;(6)近三年新建住房或购买商品房的家庭;(7)农转非从上户之日起不满两年,要求享受城市低保的家庭;(8)已领取养老金(不含新农保金)的家庭; (9)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但好逸恶劳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10)有法定赡(抚、扶)养义务人,且法定赡(抚、扶)养人有赡(抚、扶)能力而不履行赡(抚、扶)养义务,或放弃法定赡养、抚养、扶养费及其他合法收入的家庭;(11)整家外出半年以上或本人不在户籍地生活,人户分离一年以上,无法核实其收入的家庭;(12)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提供虚假证明或不配合调查,群众反映强烈的家庭;(13)经常参与赌博或吸毒的家庭;(14)参加非法组织及宗教活动的家庭。
通过8月11日镇村干部对胡培兵所提出的相关政策咨询一一解答以及8月12日由镇长、党委副书记、分管扶贫副镇长、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第一书记、村主任组成的调解小组再次对当事人和其母亲对精准扶贫的评定标准及程序和精准扶贫的相关政策,低保户评定的相关政策进行了详细解答。最后当事人已明确答复对其提出的贫困户、低保户评定标准及程序已知晓。同时其女子对镇村两级各项工作表示支持和理解。
感谢“胡培兵”网友对佛楼镇精准扶贫及低保工作的关心关注!佛楼镇的建设与发展离不开您及广大网友的关心与支持。真诚希望大家对佛楼经济社会发展多理解、多支持、多建议、多监督!
佛楼镇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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