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aipchy 发表于 2013-10-16 09:37

出租车国标发布 的哥不得问地挑客议价绕路



       最新修订的《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将于2014年4月1日正式实施,要求乘客上车前司机不得有询问乘客目的地等挑客行为,在允许上客路段乘客招停后不载客,将对司机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暂扣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五至十日或者对其从业资格延期注册。

      昨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正式批准发布35项国家标准,其中最新修订的《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于2014年4月1日正式实施,修订后的规定要求,乘客上车前司机不得有询问乘客目的地等挑客行为,而的哥服务规范更是提出了别吃带异味的食物,对此有出租车司机提出自己的疑惑,是不是以后吃饭不能吃大蒜了?

要求

乘客上车前不得询问目的地

   新《规范》要求,乘客上车前,出租车司机不得有询问目的地等挑客行为。除包车服务外,要使用计价器,不得议价,不得绕路。

       对于这一条规定,不少市民都觉得可以方便他们辨别出租车司机是不是拒载。市民李玉琳说,她有两次打车经历让人觉得很生气,司机停下来问她去哪里,她回答以后,对方要么说车子加气不顺路,或是说要交班了,她觉得司机的这种行为就是挑客和拒载,可想到对方的理由也充分,也拿司机没办法。今后新《规范》实施后,如果有出租车停下来,她可以先上车,再告诉司机目的地,如果司机不去就属于拒载。

   记者了解到,去年6月新修订的《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实施后,对司机拒载行为有明确规定,在允许上客路段乘客招停后不载客,将对司机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暂扣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五至十日或者对其从业资格延期注册。

你快乐吗 发表于 2013-10-16 10:07

这个好,就要这样,现在的司机太拽了

蚂蚁 发表于 2013-10-16 10:08

拒载就可以投诉了:lol:lol

患得患失 发表于 2013-10-16 10:09

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晴空 发表于 2013-10-16 11:39

这规定好啊 !!!!!!!!!!!!!!!

蜕变 发表于 2013-10-16 11:40

这个好,支持 啊,敢拒载我就投诉

一二一 发表于 2013-10-16 11:46

绕路是不可能取缔的哦,成都那些司机。、、、

这段情 发表于 2013-10-16 11:48

这个好,但是平昌会实行?打组合都还没整好得。。。。

谁勾起了回忆 发表于 2013-10-16 13:20

我估计带平昌实行的可能不大。

平昌帅哥 发表于 2013-10-16 16:13

这个可以有

向前 发表于 2013-10-16 2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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