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新小觉罗 发表于 2013-8-25 03:38

严重投诉宏富家园海潮物管对业主不办理停车卡且临时收费拒绝开发票!

   严重投诉宏富家园对业主不办理停车卡且临时收费拒绝开发票!下面车位一大把!以前是180一月,现在居然不办了!一天进进出出都给上百的停车费!这是平昌最黑的无业管理公司! 而且拒绝开发票! 请问税务部门是不是不作为呢? 政府真的都是瞎眼了吗? 我会尽快提供晚上2点 空着很多车位的照片上来! 希望政府给予调查并回复。而且公共地方停车收的钱,业主一分都没看到过!


以下来自百度:
《物权法》第74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200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做了明确规定。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向业主收取停车费(车位费、占道费)的问题,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
属于业主共有的地方,只要不影响小区交通,物业公司无权向你收取停车费(车位费、占道费),物价部门也不会对物业公司在小区道路收费有任何批文。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的停车费,应当计算缴纳营业税并主动开具服务业普通发票。收费不开具发票的行为,违反了税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可向当地地方税务机关举报,也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停车收费是物价局批准的 有正规的发票,收取的费用归全体业主所有,但要是小区的投资建设太大就可以归物业使用,但要经业委会同意,

向前 发表于 2013-8-25 08:07

合理利用法,法制社会,:lol

夜猫007 发表于 2013-8-25 10:15

顶起3,直接把所有的证据收集齐,交到县委办公室,或者直接交到张根生先生手里,或者蒲开文哪里,直接去。

平昌人民1 发表于 2013-8-25 11:44

有理有据,可以上访!

我本来不想说你 发表于 2013-8-25 11:56

很多的人都在上层丽景办停车卡

暴力玩家 发表于 2013-8-25 11:57

黑心物管,早就该取缔了

天天向上 发表于 2013-8-26 10:26

我们金叶小区也是那一个公司的吧 ,太讨厌了,费用收的比其他地方都高

南江小绵羊 发表于 2013-8-26 10:38

天天向上 发表于 2013-8-26 10: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们金叶小区也是那一个公司的吧 ,太讨厌了,费用收的比其他地方都高

直接撵出去

若为浮生 发表于 2013-8-26 11:16

都是要生活的i人,不晓得他们一天在想啥子

尼玛 发表于 2013-8-26 17:33

平昌的物管是最不靠谱的

张大侠 发表于 2013-8-26 17:36

平昌的物管费,比哪个都要贵,但服务质量真的

小拽男 发表于 2013-8-26 22:11

还是我家安逸,不要物管,不交水费

智多星 发表于 2013-8-31 17:53

还请有关部门给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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