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onymous 发表于 2013-3-23 12:52

愤怒:老总有钱请客送礼高消费,无钱支付打工族工资!

每逢年末,农民工、打工者讨薪总会如期出现,形式大同小异,解读欠薪“密码”也各有各的不幸。这些欠薪企业引起公众的愤恨,就在于一些“法定代表人老总们常常有钱请客送礼、高消费、高享受.....有那么多的钱却月月、甚至是年关时节却借故无钱给低成本高效益的工人、农民工发工资呢?    在一些企业眼里,农民工和那些企业“领导者”似有高低贵贱差别之分,只能是前者听命于后者,当然不可能与有些“贵人”相比较,面对“贵人”来了,一些可以“慷慨解囊”,而面对自己手下的劳动者,它们可以任意宰割....一些企业老总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是不是得到了有相关部门的“庇护”?另一方面就是劳动执法不力,法律在执行中并不严厉。2011年5月1日开始,我国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将恶意欠薪入刑,规定对恶意欠薪者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不过,从一些地方的执行情况来看,多是雷声大雨点小。如此“善待”,企业焉有不铤而走险的?    因此,要让农民工也享受工资及时兑现的“待遇”,那就必须让法律“硬”起来,让劳动执法主体承担起执法的义务。只要那些企业胆敢拖欠劳动者、农民工工资不给,那就让他付出应有的的法律代价。

230394869 发表于 2013-3-23 13:42

那些拖扣欠职工工资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你们只管你兜里饱饱的吗???

fklive 发表于 2013-3-23 14:00

老总,你一个月的收入是普通工人若干倍,职工一月你就给那么一点,物价又那么昂贵,血汗钱你也忍心拖欠呀?

fklive 发表于 2013-3-23 14:47

拖欠职工工资------缺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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